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蛟龍牌洪湖咸鸭蛋(熟)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蛟龍牌洪湖咸鸭蛋(熟)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不合格蛟龍牌洪湖咸鸭蛋(熟)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金凤燕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蛟龍牌洪湖咸鸭蛋(熟)

(一)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蛟龍牌洪湖咸鸭蛋(熟)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抽样日期:2022-11-15,抽样单位: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悦活里航空路店,检验报告:No:(2022)GJS1-01034;抽样日期:2022-11-16,抽样单位: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石悦活里万达团城山店,检验报告:No:(2022)GJS1-01101。经抽样检验,均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食品为武汉金凤燕商贸有限公司供应。

(二)2023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武汉金凤燕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武汉金凤燕商贸有限公司在2022年端午节后,将蛟龍牌洪湖咸鸭蛋(熟)礼盒分装成63盒8枚装蛟龍熟咸鸭蛋,销售29盒,货值金额353.8元。2022年12月20日,接到超市通知抽检不合格后库存34盒没有销售。

我局2023年3月9日对武汉金凤燕商贸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市监处罚〔2023〕33号),决定对武汉金凤燕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34盒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53.8元,并处罚款10000

二、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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