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等党内法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23年3月14日开始,安排60天左右时间,对市国防动员办开展巡察。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以“四个紧盯”为监督路径,以“三个聚焦”为监督重点,全面查找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方面;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检查整改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督促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巡察组主要受理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市国防动员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有关问题,重点受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映情况,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在市国防动员办巡察期间,具体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等如下:

巡察时间

接访地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信箱

2023年3月14日开始,60天左右

江汉区发展大道276号市国防动员办1楼大厅

15342604068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whswxcez02@126.com

武汉市A157号

邮政信箱

注:同时在丹枫白露酒店(江岸区三阳路118号)一楼大厅,市国防动员办设置意见箱。

中共武汉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14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等党内法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23年3月14日开始,安排60天左右时间,对市国防动员办开展巡察。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以“四个紧盯”为监督路径,以“三个聚焦”为监督重点,全面查找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方面;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检查整改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督促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巡察组主要受理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市国防动员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有关问题,重点受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映情况,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在市国防动员办巡察期间,具体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等如下:

巡察时间

接访地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信箱

2023年3月14日开始,60天左右

江汉区发展大道276号市国防动员办1楼大厅

15342604068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whswxcez02@126.com

武汉市A157号

邮政信箱

注:同时在丹枫白露酒店(江岸区三阳路118号)一楼大厅,市国防动员办设置意见箱。

中共武汉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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