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为导向着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17
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为导向着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为深入学习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广泛宣传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近日,武汉市财政局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财会监督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专题培训。市财政局和15个区财政局及部分区属单位共280余名财政、财会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学习宣讲了中央、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重点解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立足武汉实际,紧扣当前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具体案例,分析解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预算编审、绩效评价等若干问题,并针对当前及下一步全市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研究提出4方面措施:

坚持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为导向,依法依规履行部门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体系,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动态监管力度,对重点领域、重要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监督、评价结果运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二是坚持以完善指导性目录为主线,在继续适时动态调整、完善市级通用指导性目录的同时,进一步对标对表做好分区、分部门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重点细化、规范三级目录内容,增强指导性目录可行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三是坚持以提升预算编审质量为抓手,遵循“先有目录、再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和“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养事不养人”原则,依据分部门指导性目录,按规定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统筹统管,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四是坚持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为常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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