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夏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12-07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夏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区农委拟订的《江夏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2

 

 

江夏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区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569号)、《2016年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我区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对于节约利用资源,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规划,多策并举,常抓不懈。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创新机制,突出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不断提高秸秆在肥料化、能源(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方面的利用率,逐步构建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主,其他利用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实现2016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2020年达到95%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抓好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 秸秆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及微量元素,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我区以小麦、水稻、油菜秸秆为主,相比其他利用方式,实施秸秆机械化就地还田,是现阶段秸秆综合利用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铡草机、捡拾压捆机等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积极鼓励联合收割机加装使用秸秆切碎装置,着力推广秸秆切(粉)碎还田。严格执行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切实提高秸秆机械还田质量。严格控制秸秆留茬高度,小麦、水稻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下,油菜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下。各地要结合作物品种、茬口布局等特点,推进农机与农艺融合,农业部门要制定具体实用的秸秆机械还田技术规范,积极开展示范,完善技术体系,优化作业模式。对水稻、小麦、油菜等大宗粮油作物,利用基肥、秸秆腐熟菌剂、田间堆沤池等措施,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全区秸秆直接还田覆盖面达到70%以上。

(二)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既可有效减少一次性能源消耗,又可以减轻污染。大力发展以多种原料混合厌氧发酵生产秸秆沼气,提高产气率。试点秸秆沼气提纯,生产生物天然气,用于车用燃气或并入天然气管网。稳步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秸秆热解气化及秸秆炭气油联产项目建设,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发挥节能减排功效。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发展秸秆直燃发电和秸秆纤维素乙醇,提高秸秆综合利用量。

(三)积极拓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有效途径。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探索多种形式的秸秆贮存使用方式。在草食畜牧业生产项目立项中要明确建设青贮、氨化等设施的要求,鼓励养殖户利用秸秆发展牛羊草食畜牧业生产。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农作物饲料化利用的对接,开展专用青贮玉米种植及粮饲轮作种植试点示范,创新探索秸秆饲料化应用新模式,支持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开展秸秆饲料化商品化生产,提高秸秆饲料化应用比例。

(四)鼓励探索秸秆基料化利用。充分利用稻草、油菜秆、玉米芯等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栽培品种、设施类型和栽培模式,发展食用菌生产,增大秸秆利用量。重点发展杏孢菇、金针菇、草菇等工厂化周年栽培。积极探索代料栽培技术,利用农作物秸秆部分代替木料栽培木腐菌。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秸秆机械自动一体化基料化利用加工点,促进秸秆粉碎后的基料化或无土栽培的原料利用。积极引导秸秆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扩大秸秆基料化应用。积极发展秸秆秧盘育苗、花木基质、草坪基料、温室大棚育苗等生产企业,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带动秸秆基料产业发展。

(五)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原料化利用。稻秆的成分组成决定了它还是一种工业原料。稻秆纤维含量高,是造纸的好原料,还可以制作草垫、草绳等。除了传统造纸原料外,秸秆的工业化利用也有多种途径,如加工汽车内装饰件、植物地膜、餐饮具、包装材料、育苗钵等产品;还可以利用秸秆中的纤维和木质作原料,压制成各种类型的纤维板、轻体隔墙板、浮雕等建材产品;此外,秸秆还可成为制造酒精、淀粉等化工业的原料,用作培植草皮的基质材料,玉米棒皮还可编织汽车座垫、靠垫、沙发垫、床垫等。积极鼓励工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开展农作物秸秆原料化转化和利用。

三、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有效落实,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科技局、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文化局和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江夏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委办公,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区农委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导专班和技术推广专班,负责具体工作督办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村村响广播等传播手段,街、村(社区)利用横幅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于资源节约、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在全区营造综合利用利国利民,资源节约保护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科技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科普教育,使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家喻户晓。

(三)强化科技服务。农业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科技服务,推广成熟的作业模式、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以及多种综合利用方式,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不断提高农民、农业合作组织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中。加强与科研部门合作,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运用先进的科研成果,先行先试,办好示范样板,实现秸秆由单一利用到综合利用、循环利用转变,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科技支撑能力。

(四)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区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区域内村、社区秸秆(含垃圾、田埂)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经费,农户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配置农作物收获和秸秆粉碎设备补贴,秸秆加工、秸秆发电、秸秆供气、秸秆碳化利用等项目支持等。

(五)强化检查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体责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确立专班专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检查和督办,对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统计。实行责任买单制和倒查机制,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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