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关于征集2023年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建标〔2022〕24号)“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精神要求,根据工程造价改革关于“搭建市场价格信息服务平台”精神,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拟组织编制2023年《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市场参考价格汇编》(以下简称“新型材料价格汇编”),以进一步提升绿色、节能、环保等新型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型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范围

(一)装配式建筑工程材料。包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部品部件、装配式木结构部品组件等。

(二)绿色建筑工程材料。包含新型墙材、隔热保温材料、节能门窗及其他。

(三)海绵城市工程材料。涉及海绵技术渗、滞、蓄、净、用、排等功能的建筑材料。

(四)综合管廊工程材料。包含耐火阻燃管材、支架、配件及其他。

(五)其他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包含再生建材、石膏砂浆、新型防水、防火材料、智能建造及新基建材料等。

二、征集要求

(一)新型建筑材料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的“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要求,符合《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等文件新技术推广要求。

(二)新型建筑材料必须具备并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新型建筑材料必须满足生产许可资格和质量合格等要求。

三、征集原则

(一)企业自愿报送,免费刊登。材料生产、销售(含经销)企业均可报送。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等材料使用单位推荐材料生产、销售(含经销)企业报送。推荐单位应填写“材料使用单位推荐书”,经推荐的材料在专家审查合格后予以优先刊登。

(二)具备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证明或推广文件的材料优先刊登。

(三)按企业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在前、经审核合格的优先刊登。

(四)除政府部门明确推广的材料外,已发布综合信息价的建筑材料原则上不予刊登。设备类产品原则上不予刊登。

四、申报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武汉市材料价格信息刊登受理单。

2、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代理销售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提供)。

3、材料价格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价格申报单位诚信报价承诺书、材料使用单位推荐书、拟刊登材料价格信息表、其他地市发布过的相同产品价格信息,报价厂家为该材料在武汉市的唯一厂家的,必须提供该材料的单价组成分析表。

4、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产品标准、产品许可证(3C认证、卫生许可、特种管道生产许可等)、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商标注册证书、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证明或推广文件。

5、业绩证明资料:刊登报价所涉及到的每类产品需分别提供近2年在武汉市内的5个工程供货业绩合同、合同对应含产品单价的增值税发票。

6、其他资料:在外地市发布过的价格资料。

(二)报送及审核要求

1、报送人应报送真实有效的价格信息及资料。

2、报送价格原则上应为到武汉工地的含税参考价;若报价不含运费,应在备注栏说明材料到武汉工地的运费计取方式。报送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的,要求在备注栏注明报价时间、报价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

3、材料价格资料需提供纸质版和Excel电子文档各一份。

4、证明资料一般提供复印件,必要时要提供原件复核,复核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5、企业对报送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真实性不合要求的,从报送年份起2年内,该企业报送的任何信息,不予在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的任一平台刊登。

6、企业自愿接受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或委托方)对材料报价及资料的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流程为:初审—复审—专家审查—价格确认。审核工作由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组织,初审为资料完整性审核,可由授权委托方进行;复审和专家审查由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组织并实施。审核过程中将抽选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刊登。

7、不符合《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办法(试行)》要求的,不予刊登。

五、价格信息发布、使用及鼓励措施

(一)价格信息的发布和使用

1、“新型材料价格汇编”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品牌市场价格,表现形式原则上为到武汉工地的含税、除税参考价;特殊情况如不含运费,报价表格备注应阐明。

2、“新型材料价格汇编”发布的市场含税、除税参考价,作为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每月发布的“武汉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补充;同等条件下,宜优先使用“武汉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当“武汉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缺类缺项时,应进行市场询价,“新型材料价格汇编”发布的市场含税、除税参考价仅作为参考,一般不得直接作为材料调差、工程结算、材料采购的依据。

(二)鼓励措施

1、本次征集的新型材料市场价格,经审核合格后,产品价格录入“新型材料价格汇编”,并通过“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新型材料价格汇编”设置鸣谢专版,通过审核的企业将获得鸣谢专版推介机会,并有机会被吸纳为武汉地区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单位(建材厂商信息员)。所有通过审核的企业免费获赠一本“新型材料价格汇编”。

3、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将对“新型材料价格汇编”中的产品价格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报价合理的可作为编制每月发布的“武汉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该类产品价格信息的样本来源。入选为样本来源的企业,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将根据其提供数据的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实行动态管理。

六、其他

本次“新型材料价格汇编”委托北京广联达平方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负责资料接收等工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负责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价格复审、组织专家审查以及咨询解释等工作。

联系人: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李彬,13007169068

资料接收人:广联达武汉办事处,刘珊,15972913370(微信同号),邮箱527839722@qq.com

资料接收地址:武昌区徐东路50号山河大厦46楼广联达

资料接收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

1、武汉市材料价格信息刊登受理单

2、价格申报单位诚信报价承诺书

3、材料使用单位推荐书

4、拟刊登材料的报价表

5、材料单价组成分析表

6、产品近两年在武汉市的5个工程项目业绩


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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