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政任〔2017〕1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吴永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0
(岸政任〔2017〕1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吴永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文件

 

 

岸政任20171

 

 


区人民政府关于吴永东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任命:

    吴永东同志为江岸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朱旭东同志为江岸区行政审批局(江岸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1222日起计算。

  免去:

  吴军同志的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吴永东同志的江岸区人民政府塔子湖街道办事处政法副主任职务;

  严定国同志的江岸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涉干部行政职务自然免去。

 

 

 

江岸区人民政府

201716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9日印

附件: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文件

 

 

岸政任20171

 

 

区人民政府关于吴永东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任命:

    吴永东同志为江岸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朱旭东同志为江岸区行政审批局(江岸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1222日起计算。

  免去:

  吴军同志的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吴永东同志的江岸区人民政府塔子湖街道办事处政法副主任职务;

  严定国同志的江岸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涉干部行政职务自然免去。

 

 

 

江岸区人民政府

201716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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