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二O二一年第十九期)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2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二O二一年第十九期)

一、武汉市江夏区汇农优品生鲜超市经营的生姜、线椒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1年6月26日,武汉市江夏区汇农优品生鲜超市经营的生姜(批号20210626)、线椒(批号20210626)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生姜样品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线椒样品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经查,该批次生姜是当事人于2021年6月26日从“武汉市洪山区小波蔬菜商行”(经营场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南四区二排十四号)处采购;线椒是当事人于2021年6月26日从“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继光蔬菜商行”(经营场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市场蔬菜北三区17、18号北四区4、5号)处采购。其中:(1)采购生姜1箱(8.5公斤/箱),进价小计65元,按单价13.98元/公斤销售,实际销售5.94公斤,剩余2.56公斤损坏未销售,销售金额83.10元(含抽检样品),货值金额118.83元;(2)采购线椒14公斤,进价小计76元,按单价9.98元/公斤销售,实际销售3.16公斤,剩余10.84公斤损坏未销售,销售金额31.50元(含抽检样品),货值金额139.72元。自案发前,上述两种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已无库存。经认定其违法所得为114.60元,货值金额为258.55元。

(三)企业召回和初步问题原因排查情况:

该批次不合格生姜、线椒(除去损坏的)为时令蔬菜,销售至今已有1个多月的时间,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该超市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第一时间启动召回公告,故该批次的不合格生姜和线椒无召回。初步判定为食用农产品的种植户,在农药施用后未过安全间隔期就采摘上市销售。

(四)立案查处情况:

因为上述两种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供货商经营地址不属于我局管辖,所以我局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另我局对武汉市江夏区汇农优品生鲜超市,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二、湖北神农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蜂蜜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0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孝感市公共检测中心报告: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14日委托孝感市公共检测中心在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汉川店对湖北神农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农”牌金银花蜂蜜(批号20200904、规格500克/瓶)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经查,湖北神农保健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生产“神农”牌金银花蜂蜜(批次为20200904、500克/瓶)共12瓶,全部销往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汉川店,供价是7.5元/瓶,销售额共计90元。

(三)企业召回和初步原因排查情况:

湖北神农保健品有限公司接到该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共召回6瓶不合格产品。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该企业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协助企业查找问题原因,现初步判断为当班锅炉浓缩操作工在加工过程中多次、短时间脱岗,造成锅炉压力不足,原料杀菌不彻底,而引起加工后的成品经检测不合格。

(四)对企业立案查处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湖北神农保健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三、武汉市江夏区徐家面庄销售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7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江夏区徐家面庄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21-7-27)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武汉市江夏区徐家面庄销售的油条采购于武汉市江夏区新农家牛肉面馆。2021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江夏区新农家牛肉面馆实施调查,并向负责人告知了检验结果。

(二)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武汉市江夏区徐家面庄进行调查得知,该面庄销售的油条采购于武汉市江夏区新农家牛肉面馆。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江夏区新农家牛肉面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现场未发现专用称量工具。

(三)企业召回和初步原因排查情况:

因油条为即食早点食品,购买者已食用现无法召回,初步分析原因为供货方在制作油条时添加食品添加剂过程中未配备专用称量工具称量,仅凭经验添加使用,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最后导致食品经检验不合格。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武汉市江夏区徐家面庄和武汉市江夏区新农家牛肉面馆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四、武汉兴维超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水蜜桃味月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30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夏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武汉兴维超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批号为20210801水桃味月饼产品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9月15日,我局收到该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编号STC(2021)CJ60152号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经查明,该公司共采购20件(1件/10斤)武汉凯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蜜桃味月饼,进价40元/件,共800元。该公司按9元/斤的价格销售45斤(含抽检),销售额为405元,我局在送达报告之前,生产商武汉凯怡食品有限公司已将剩余的155斤全部召回,店内已无待售和库存。经核算,该公司经营的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1800元,违法所得为405元

(三)立案查处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武汉兴维超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五、武汉市江夏区渝凤卤菜店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6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湖北夏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江夏区渝凤卤菜店销售的卤鸭翅、卤鸭锁骨、卤鸭掌(生产日期为20210916)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10月11日,我局收到该检测公司出具的编号为STC(2021)CJ40363、STC(2021)CJ40365、STC(2021)CJ40366检测报告,经抽样检验,所检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10月13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实施核查,经查,武汉市江夏区渝凤卤菜店经审批取得小作坊许可证,该作坊共制作(生产日期为20210916)卤鸭翅、卤鸭锁骨、卤鸭掌各5㎏,共15㎏,用流动售卖车进行售卖,除抽样购卖3㎏,销售了12㎏,售价为54元/㎏,该作坊已无被抽不合格产品,该小作坊加工间现场检查中未见用于称量食品添加剂的专用称量工具。

(三)企业召回及初步问题原因排查情况:

因小作坊生产的不合格批次卤鸭翅、卤鸭锁骨、卤鸭掌为散装加热即食产品,保质期短,且生产日期为9月16日,已全部销售给消费终端食用,无法召回。导致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在产品制作过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没有使用专用的称量工具,仅凭个人的生产经验添加,从而导致产品经检测不合格。

(四)对企业查处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江夏区武汉市江夏区渝凤卤菜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进行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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