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河湖渠(小微水体、重点水体)及河湖长名录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武汉市青山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