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改革活力做大市场规模开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大融合大监管大开放的新格局——市公管办副主任吴福生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7-04-10
激发改革活力做大市场规模开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大融合大监管大开放的新格局——市公管办副主任吴福生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激发改革活力  做大市场规模

开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大融合大监管大开放的新格局

——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吴福生

201747

 

2016,是全市公共资源领域改革纵深推进、力度空前的一年,也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建设中加快成长、在整合中创新发展的一年。过去一年,围绕实现全省领引、中部领跑、全国领先的“三领”目标,以建立全市统一平台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监管体制、制度体系新格局,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为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深化改革,平台整合取得突破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整合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方案》(武办文[2015]56号)改革要求,我们围绕建设大平台、大融合、大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标,着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武汉模式”。一是积极筹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过上下努力,市编委于去年10月份印发了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的通知,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标志着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前期工作全面完成。积极与城建委、政府采购办、卫计委就市中心建设工作沟通协商,厘清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着力推动机构筹建工作。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职能定位,瞄准“全国一流”标准,启动了交易现场升级改造方案,迈开了新一轮平台规范化建设步伐。二是加快推进市区平台一体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平台层级整合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去年底出台了关于整合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5个新城区和2个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支机构,市区交易平台将实行平台体系、制度规则、信息系统、服务标准、专家库管理“五统一”的管理体制。三是加快市级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完成了电子服务系统软件基础构架顶层设计和系统硬件需求分析,研究制定了《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信息化整合改造方案》,大力推动交易数据省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按照国家统一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依托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推动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完成系统信息服务、专家抽取、在线交易、网络安全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升级改造,建设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90%以上,武汉市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形成常态化。整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建立市级综合专家库,开展评标、评审专家培训,推进省市专家资源共享。四是积极推进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区域合作。探索建立武汉、合肥、南昌、长沙四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机制,制定了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积极推动区域平台信息系统建设。

二、着力强化管理,平台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非类项目交易范围不断拓展。按照建设“大平台、大监管、大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标,我们攻坚克难,多措并举,不断加强非类项目进场服务,优化项目登记、场所预定、专家抽取、信息发布等交易流程管理,确保轨道交通、天河机场三期、城市智慧停车等重大工程项目,以及东风、武钢、长航等中央在汉单位和外省、市、区(县)项目进场交易依法依规运行,我市“非类”项目交易特色更加鲜明。二是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不断优化交易流程,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推进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让市场主体少跑路,确保各交易环节流畅高效。实行常规性满意率测评整改机制,每季度开展平台服务满意度“双向”测评,扩大测评范围,完善和细化了测评内容,对市场各方交易主体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抓落实”,20161-4季度交易平台综合服务满意率98%,公共资源系统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数据聚集分析成效初显,通过聚集各行业部门信息数据,建立月度信息报送机制,深化交易数据统计分析,每月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指数,为研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形势提供了科学依据。坚持现场巡查制度,加强平台规范化管理,每日对交易平台进行巡查、记录和管理,建立现场管理责任制和巡查制度,保障平台有序运行。制定《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管理规定》、《窗口管理规定》等制度,不断总结现场服务和管理的经验,完善平台运行管理规程、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持续优化改进平台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是交易规模稳步增长。2016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总交易活动达7000多场,交易金额达2900多亿元,同比2015年增长45%,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仅次于广州。建设工程、土地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医用物资采购、前期物业招标、专利技术交易、其他“非类”项目等交易场次、交易额均增幅较大,交易规模继续位居全国前列。2016年,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获得了不少荣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十佳监管机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电子招标投标创新示范单位等省级以上10项大奖。黄陂、东西湖、新洲3个区公管办被省里评为先进,李涛主任被国家《公共采购杂志》评为行业十大有影响力的人物。武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创新力和影响力在全省、全国不断扩大。

三、着力完善机制,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综合监管立法。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积极探索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武汉模式”。编制《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法制办将《办法》列入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目前《办法》已经印发,将于51日正式实施。《办法》厘清和细化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责,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体制和综合监管定位,理顺了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同时也是除了合肥以外,全国首部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等领域的综合监管地方性法规,将有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二是深入实施目录管理。在走完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示公告等一系列规定程序后,出台了《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试行)》,明晰市、区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分级管理边界,明确全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医用物资采购以及国有产权交易6大类29项交易事项必须进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接受统一监督。三是切实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执行《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中介机构投标保证金管理,优化保证金账户审核、保证金收退流程,提升资金服务功能。扩展保证金涉外服务业务,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投标保证金清理与审计,实现资金规范、高效、安全管理。四是加大规则清理力度。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全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则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违规设置审批事项、变相审批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政策相冲突的内容、条款予以废止,共清理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43个,废除制度16个。

四、着力强化联动,综合监管力度空前

一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信息要素、报送内容、标准及流程,健全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和曝光机制,及时披露违法违规记录,曝光不良行为13征集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等交易相关方信用信息,录入数据4万多条,初步建立了基础数据库。组织投标人、招标代理、招标人和评标专家交易相关方签署信用承诺书,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有序的交易环境加快形成。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社会监督和交易主体诚信守法自律作用。以省成套招标公司、湖北设备招标公司、德润古今拍卖公司作为发起人,筹建市公共资源交易协会,落实启动资金和办公场地,完成协会成员征集工作,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理论和制度研究,行业自律作用不断显现。二是深入宣贯省《条例》。强化综合监管法律运用,组织集中研学活动,举办省《条例》专题培训5场,参加培训人员达600余人次,指导各区开展宣贯工作,提高运用《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印发《条例》单行本500册,召开省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条例精神深入人心。三是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跟踪督办,受理、转办投诉举报件9件,处理率100%。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各类专家13名,健全咨询服务机制,投诉处理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组织参加执法考试,合格率100%,提升法律运用能力,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大力开展联动执法。开展全省联动执法试点。与市发改委、环保局开展环保工程招投标联动执法新洲、黄陂、蔡甸、汉阳等8个区9大类的环保工程,开展标前、标中、标后检查。完成交通工程招投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围标和串标、转包和分包、肢解项目、借用资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合力更加强化,综合监管牵头作用更加凸现。

五、着力提升形象,整体面貌明显改善

一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与《公共采购》、《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宣传》等媒体合作,深度挖掘工作亮点,开展常态化宣传。策划组织“互联网走进武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省条例》实施周年座谈会及环保工程招标联动执法等专题报道,集中展示工作成果和宣传改革创新经验。《长江日报》等4大媒体刊登文稿32篇,印发《工作简报》12期,收录和采编信息38篇,省局期刊采用48篇。工作的影响力、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和扩大。二是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在全市系统开展“继续学习年”活动。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公共采购和招投标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14场,选送17人参加“全省一网”建设工作培训会、中国招标协会电子系统建设培训班、不良行为量化管理电子系统操作培训班、公共资源交易论坛年会、中国招标协会交流研讨会等7期业务培训。通过集中研讨、内部轮岗、外派学习、办班培训等方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素质,开阔了眼界,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强化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去年,我在全市公管及交易系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围绕从严治党、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服务民生、收集和解决问题5个方面,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发现问题50个,督办整改单位14个,查处责任人1人,问题整改率98%。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明查暗访,开展政风行风督查,强化联动执法,综合监管权威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是:综合监管和交易运行等制度建设步伐不快;综合监管与行业部门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仍处于摸索阶段;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还不够;“一网三平台”建设步伐较慢;交易管理的“五统一”等规章制度仍然写在纸上,喊在嘴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市交易中心现场办公环境、配套服务设施有待改进,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这些问题,将是我们今年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努力改进的重点。

2017,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全省领引、中部领跑、全国领先的“三领”为目标,以打造融合、智慧、阳光交易平台为抓手,推进制度规则统一、综合联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大融合、大监管、大开放、大建设,努力打造武汉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新模式、新格局、新常态。

一、加快整合步伐,打造全市统一交易平台

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编委核定的编制、职能、职责,挂牌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稳妥做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交接以及人员选调等工作,实现平稳过度,良性运行。二是加快市交易中心现场改造提档升级,全面提升交易场所服务功能。三是加大新城区(开发区)平台整合力度,完成5个新城区和2个开发区作为市分支机构的整合任务,推进市区平台建设一体化。四是启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化学”整合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平台服务网络,实现省、市、区系统互联互通,交易、服务、监管信息公开共享。制定平台管理细则、工作规程、服务标准以及交易流程等制度,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网式”交易、一个平台监督、一个平台信息发布,一条龙服务,将统一项目登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场所管理、统一专家现场管理、统一现场人员管理、统一投标保证金管理以及统一电子监控管理的“七统一”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五是开展入驻交易服务机构、中介代理机构工作“双月讲评”和市场主体、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活动,健全平台综合服务满意率调查机制,年度综合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探索“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新路径,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预警。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研究公共资源交易与经济运行的内在关联,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服务。

 二、加强新技术应用,推进交易流程便捷化

一是推进交易信息全面公开,通过平台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项目报建、项目登记、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业绩排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开展全市公共资源无线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整合现有门户网站、交易系统、短信推送系统,搭建基于网络实行日常移动办公的交互式平台。利用手机移动终端掌握项目交易情况,提升项目公告、投标报名、项目审核、标室预定、咨询投诉等在线服务功能。三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功能,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微课堂和移动客户端APP功能等在线学习与交流板块,实现主流传播途径全覆盖。四是创新交易方式,积极推动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三、加强平台运行管理,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

一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出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释义》,加强《办法》宣贯工作,提高《办法》应用能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管理。二是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目录》明确的进场事项范围,对相关部门、交易服务机构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和检查,启动治庸问责机制,推动交易项目“应进必进”。三是制定《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强化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完善交易活动工作流程、技术标准和操作程序,提高平台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规范非类项目进场交易,制定非类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实行网上申报和“一窗式”服务,不断拓展非类项目交易范围,强化项目进场交易监管和服务。五是加强现场管理,实行交易平台日巡查制度,健全现场管理责任制,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六是规范保证金管理,落实招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制度,加强全市统一投标保证金收退动态管理和审计监督,开展投标保证金专项检查,推进网上全程办。七是完善全市专家库管理制度,收集和更新专家选聘、退出和考评基础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专家业务培训,提升专家综合素质。             

四、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推进信用建设体系化

一是健全信用归集和记录机制。全面采集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建立诚信信用档案。建立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报送机制,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认共用。二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推行失信联合惩戒和警示清单制度,及时披露违法违规不良信息。三是推行市场参与人交易活动事前信用承诺制度,组织各方主体签署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纳入交易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作用,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中介代理机构诚信创优评比活动,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营造诚实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五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信用信息和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行政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推行阳光交易,推进综合监管法制化

一是认真履行好省《条例》和市《办法》赋予的综合监管职责,探索综合监管新路径、新途径,创新综合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综合监管水平。二是建立完善门类齐全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综合监管中的作用,确保综合监管工作各项任务依法依规有效开展。三是落实《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规范投诉受理流程和处理行为,建立公平、高效的投诉受理、处理机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健全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执法合力,开展全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围标和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综合监管、行业监督、行政监察、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净化市场环境。五是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协会建设,召开首届协会成立大会。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理论和制度研究。

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能力建设现代化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强化信息宣传工作,深化与《公共采购》、《长江日报》、《武汉晚报》以及《武汉宣传》等媒体合作,挖掘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亮点,开展常态化宣传,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及综合监管工作新形象。创新宣传载体,拓展业务交流、探讨渠道,开辟业务建设新阵地,扩大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管理系统工作的创新力和影响力。三是扎实做好省《条例》、市《办法》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采取集中培训学习、专家辅导、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学法用法水平,扩大省《条例》、市《办法》的执行力和影响力。四是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公共采购和招投标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团结进取、服务高效、监管有力、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公共资源交易和管理队伍。

站在全局的高度,登高望远,展望未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事业前景光明,任务艰巨。全系统一定要有“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一定要有“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战略定力,埋头苦干,努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及管理工作跨越发展,共同谱写“武汉模式”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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