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名 称 | 武汉美立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洪卫医罚〔2023〕010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美立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1074464369R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胡江伟 | |
违法事实 | 武汉美立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团、新氧平台、微信公众号及店内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等。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3月22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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