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六保”工作的意见》的解读-武汉市发改委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01
《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六保”工作的意见》的解读-武汉市发改委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前,疫情尚未结束,发展任务异常艰巨。要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中央提出的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总体部署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六保”是今年“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守住“六保”底线,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今年以来,武汉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前所未有,疫情对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前所未有,武汉面临的复杂形势、不确定性因素前所未有。“六保”对武汉特别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保居民就业

提高政策精准度和针对性,引导企业增加岗位和减少裁员,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1、按裁员(减员)率,对企业失业保险费予以相应返还。

2、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贫困劳动力、下岗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增加2020年全市公务员、选调生招录计划,将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全力做好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新业扶贫。(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全年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万人以上。

三、保基本民生

围绕民生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特殊群体救助和临时性措施,做好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

1、今年4月至6月,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

2、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830元/月和680元/月。

3、对我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无法外出务工的灵活务工人员,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4倍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4、抓好“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工作,对染疫贫困户和受疫情直接影响的贫困户、边缘户加强动态监测。

5、加强“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重要生活物资供应,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市场稳定有序。

四、保市场主体

针对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后的突出问题,加强市场对接和要素保障,着力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1、加强产品与市场对接,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产品销售。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提升消费者购买能力。

2、设立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一年期的无息贷款。

3、无力足额缴纳2020年上半年水、电、气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五、保粮食能源安全

紧绷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之弦,做好生产流通、保供稳价、有序运转等各项工作。

1、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确保粮食生产产能。

2、确保疫情期间成品粮库存不低于30天供应量,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空档。

3、增强电、煤、油、气等能源保障能力。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依托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强化产业上下游、跨行业协同生产,促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进一步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发挥重点产业和重点产业基地的支撑作用。

1、推进产业链协同,使人流、物流、资金流有序转动起来,畅通经济社会循环。

2、紧盯重点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环节,组织策划一系列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

3、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教育医疗等新型基建。

七、保基层运转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引导基层积极开展治理体系创新,加快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1、今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一般性支出一律压减15%以上,各部门单位项目支出一律压减20%以上,对部门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一律调减30%以上。

2、加大保基层运转资金支持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社区相关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3、落实市社区治理创新助力项目,开展100个城乡社区结对共建,积极创新基层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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