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09-12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

《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的建议案》(以下简称2号建议案)的办理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践行江夏“生态立区”战略,通过实施破损山体生态修复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等项目,开展全区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山体保护与修复治理的长效机制,改善和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把江夏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风景秀丽的武汉南部生态新城。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原则。按照政府投资,群众受益,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要求,推进废弃矿山的山、水、田、林、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在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主导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充分结合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尽快恢复矿区的青山绿水。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科学制定全区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同时,将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与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形成合力,切实提高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的成效。

(三)坚持生态修复为主、工程措施为辅原则。破损山体生态修复,重点以栽植乔灌木或藤本地被植物为主,采取多种生物治理和工程技术措施,增加绿色植被,增强可视效果,有效维护生态安全,防止水土流失。

(四)坚持依靠科技、科学治理原则。以修复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取得最佳的生态效益为首要目的,广泛应用最新的生态修复技术和方法,因地制宜,科学设计,选择最佳的治理方案,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

三、工作目标

从2019年起,通过2年的时间,基本完成现已停止开采的12座破损山体的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治理总面积为5247亩(金港汽车产业园长山1665亩,郑店街风灯山330亩,乌龙泉街灵山1260亩,纸坊街将军山632亩,纸坊街雷山坡121亩,山坡街港潮山89亩,法泗街桂山46亩,金口街土地山236亩,青龙山林场鸽子山533亩,金港汽车产业园金岗山55亩,大桥现代产业园岳家山34亩,区水务局黑山采石场246亩)。

四、实施步骤

我区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根据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12座破损山体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实施步骤如下: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2019年7月底前完成长山矿区金夹山、东风矿区风灯山等2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

(二)破损山体修复工程项目:2019年6月底前完成7处破损山体修复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7月初开展施工、监理招标,9月份启动项目施工,在2020年全部完成施工。

(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黑山采石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根据《武汉市江夏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8-2022年)》,2019年 9份启动灵山、将军山治理复垦,2021年完成施工。

五、责任分工

(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9年7月底前完成长山、东风矿区治理工程,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二)区园林和林业局:负责实施全区破损山体修复工作,严厉打击以实施破损山体修复工程为名,非法开采石料、乱砍滥伐和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依法保护山体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三)区水务和湖泊局:负责监督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实施完成黑山采石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四)区物控集团:负责实施灵山、将军山等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工作,为武汉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废弃矿山治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的立项和相关政策支持。

(六)区财政局:负责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的资金保障,做好治理资金拨付、治理资金监管等。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的社会治安检查,打击黑恶势力干扰施工违法犯罪行为,为治理工程保驾护航。

(八)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治理区域的查控违工作,严控“抢建”“抢种”现象,办理治理工程有关的准运手续。

(九)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十)区环保局:负责治理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工作。

(十一)区供电公司:负责为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提供供电服务保障。

(十二)各有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的协调工作,确保治理项目顺利推进。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江夏区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负责日常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共同做好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我区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增强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矿山生态修复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技术保障,严格工程管理。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综合性与专业性较强,要组织地质、林业、水土等相关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技术咨询小组,为治理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相关部门分别做好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项目,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程序组织实施。

(四)强化绩效管理,争取多方扶持。明确治理目标、治理责任,并将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纳入全区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保证资金投入,形成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

 

 

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湖林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重胜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陈晓达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熊吉辉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范  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凌策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戈桂林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陈海波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程开文  区园林和林业局总工程师

高  旻  区水务和湖泊局干部(副处级)

王永更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仲银  区环保局副局长

刘仕斌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程和平  纸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厚祥  乌龙泉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熊卫红  郑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吴昌海  金口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

甄  勇  法泗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张  捷  山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周祥  区物控集团副总经理

蔡学庆  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陈晓达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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