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10号)精神,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我区对现有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备案工作已完成,现将8家冷库备案信息予以公示。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
《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表》
附件: 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公示表20211123.xls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