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解读(政府令第298号)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03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解读(政府令第298号)

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武汉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现就清理工作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答:一是做好市人民政府规章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需要;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此次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一是明确清理的责任主体。在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中坚持“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责任分工,组织市政府各部门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征集了规章清理意见。二是严格清理工作标准。主要是明确了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的处理原则,即明确哪些情形下市人民政府规章应予以废止、修改。三是规范清理流程。为确保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结果合法有效,在清理专班初审基础上、委托专业机构复审,同时对分歧较大的清理意见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在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基础上,最后进行了法制审查。

     三、对政府规章清理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答:对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市人民政府规章,分别根据不同情形,作如下处理:一是具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废止,或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等情形的,建议予以废止;二是具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或者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等情形的,建议予以修改;三是无上述情形的,建议继续有效。

     四、此次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结果是什么?

答:经市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作出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并于2020717日公布施行。对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市人民政府规章,决定废止6部,修改11部。对决定修改的11部市人民政府规章,其中7部规章的部分条款进行集中修改,修改后重新公布,另4部规章按法定程序另行全面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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