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30
【媒体】《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解读

《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09号)(下称《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1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一是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完善数据管理制度,更好地指导智慧城市建设。    二是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统筹管理的需要。《管理办法》明确了大数据主管部门对政务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共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有效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和应用。    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管理办法》加强了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与开放,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服务和城市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二、什么是公共数据资源?

《管理办法》将公共数据资源的管理范围从政务部门拓展到公共企事业单位,把公共数据资源界定为本市各级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各类数据的总称。

三、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有什么区别?

《管理办法》所称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是指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因提供服务需要,使用其他部门、单位的公共数据资源和为其他部门、单位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的行为。简言之,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是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之间相互共享数据资源的行为。 《管理办法》所称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是指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依法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的行为。

四、如何保障公共事件的数据需求?

《管理办法》规定,因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处置公共事件的需要,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可以对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类型进行临时性调整,以保障公共事件处置中的数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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