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35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5
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35号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形成统一和标准化科学管控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0)、省防控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组《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市防控指挥部《防控导则》《防控工作方案》,武汉市新冠肺炎防输入工作转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的通知》《武汉市进口冷链生产经营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对冷链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统一红区管理,积极采取六专举措,全面实施三证一码管理,严格落实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五全措施,已初步形成科学统一的疫情管控体系,对我市疫情管控起到了很好地指导作用。

二、关于结合冷链物流特征利用大数据建立统一跟踪体系的建议

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是武汉市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的关键环节,建立追溯体系有利于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精准管控、智慧管控,提高监管水平,部分技术成果已在疫情期间得到了较好地应用。去年底,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组在全省推广运用鄂冷链平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进入全省包括武汉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人、物、车、库全要素管控,实现了从进口、运输、入库、贮存、加工到销售的全程信息化追溯防控。目前,累计注册各类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1468家,检测率、消杀率、赋码率均达到100%,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精准检测,形成了高效统一的跟踪体系,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打造了规范经营、安心经营的良好环境。同时,我市正在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市政数局等部门正抓紧研究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积极培育数字化基建型产业,力争打造更多的智慧应用场景应用于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等领域,为我市建立更加统一高效的大数据跟踪体系打下基础。

三、关于利用数据分析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采取针对性措施的建议

针对武汉市疫情防控实际,充分利用支付宝、微信APP健康码人员行程、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等信息,充分发挥鄂冷链平台对企业追溯管理、主体核验、报备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涉及经营主体、车辆、冷库、商品、相关人员快速定位、问题预警,通过监管端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关联的人、物、车、库进行精准闭环追溯监管,实现人物地同防。按照五全要求,实行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企业方面,将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企业分为四类,分别是进口冷链食品储存采样和消毒的红区企业、进口冷链食品零售企业、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实施不同的防护标准,为进口冷链食品不同的企业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从业人员方面,严格落实《武汉市进口冷链生产经营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将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分为三类,分别是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和相关环境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售卖人员及加工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对不同的从业人员实行不同的防护标准要求,让防护更有针对性。同时,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一线从业人员全覆盖疫苗免费接种,接种率达到100%,有效地防止新冠病毒大范围传播,也直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下一步,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安排,我市将继续加强科学防控,根据疫情等级和上级要求,在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实行科学统一的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加强同相关部门沟通,对照自身职责,做好宣传引导,建立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车辆人员信息登记制度,落实日常消杀防护等措施,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冷链物流企业的负担和影响,为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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