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武汉至松滋高速武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2、《武汉至松滋高速武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长江传媒大厦22层 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提交意见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联系人:李先生
3、联系电话:68820041
4、邮箱:371793489@qq.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工
3、联系电话:18671787104
4、邮箱:30053985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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