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船舶、有关单位:
8月28日15时15分,汉江江汉桥流速达2.99米/秒。根据《湖北省武汉汉江港港章》《汉江高流速水上应急预案(试行)》,已启动汉江高流速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应急响应,决定对汉江武汉段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即时起至汉江高流速Ⅱ级应急响应结束(汉江江汉桥流速低于2.81米/秒)。
二、管制水域
汉江武汉段。
三、管制措施
(一)禁止一切船队、危险品船航行;
(二)禁止客船、客渡船、汽渡船航行;
(三)120马力(88.2千瓦)以上机动船实行单向、定时通航:每天05:00-12:00时上水船舶航行,13:00-18:00时下水船舶航行,其他时间禁止一切船舶航行。
(四)自本日18时起,每日18时至第二天5时汉江武汉段禁止一切船舶航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望各相关船舶、单位根据航行通告内容及时调整船舶运输计划,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并服从现场海巡艇指挥,以策安全。
(二)管制结束后恢复为汉江高流速Ⅲ级应急响应交通管制,不另发通告,以航道部门流速信号标志为准。
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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