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2-05-07
湖北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湖北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实现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和监督检查效果,防止或减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高速公路、长江公路大桥、航电枢纽等国家、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其他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在对施工安全实施监督检查时,除符合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受省交通厅委托,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交通质监站)具体实施对全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省交通质监站在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及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制定我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监管体系、从业单位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三)组织对受监工程的现场施工<

附件:

湖北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实现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和监督检查效果,防止或减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高速公路、长江公路大桥、航电枢纽等国家、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其他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在对施工安全实施监督检查时,除符合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受省交通厅委托,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交通质监站)具体实施对全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省交通质监站在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及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制定我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监管体系、从业单位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三)组织对受监工程的现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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