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各区(开发区)商务(口岸)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会商会审、集体研究等环节,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4月3日至4月9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口岸处027-82796609
通讯地址:江岸区黎黄陂路27-29号
市商务局口岸处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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