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意义
《黄陂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成为政府施政的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对促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城,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黄陂区人民政府工作实际,制定《黄陂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三、主要内容
《黄陂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十三章七十六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明确制定依据和区政府工作指导思想以及遵循准则;
第二章为组成人员职责,共6条。规定区长、副区长以及区政府各部门职责;
第三章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共7条。主要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为坚持依法行政,共3条。规定区政府及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的各项依法行政权限和程序;
第五章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4条。对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了说明;
第六章为推进政务公开,共7条。规定区政府及各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需履行的职责;
第七章为健全监督制度,共6条。规定区政府及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国家监察机关,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八章为会议制度,共11条。对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区长碰头会议和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主要任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九章为公文处理,共6条。对各街乡、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向区人民政府报送公文内容、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区政府发文的签发权限,规定了区政府及各部门精简文件及限时办结要求;
第十章为政务信息和督促检查工作,共9条。对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政务督促检查工作流程和重点内容以及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作了明确;
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为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及附则,共14条。明确区政府及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的各项工作纪律、廉政要求和作风要求以及规则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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