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21〕50号)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配置、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建立网络覆盖健全、快速有序反应的院前急救体系,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院前急救服务,强化政府投入和保障责任,建立长效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提高院前急救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处置能力。
二、总体目标
努力打造前川城区“10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打造农村地区 “12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按照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要求,选取合适点位设置急救站点,建立独立运行的指挥型急救中心,统筹全区院前急救资源。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布局
1、推进急救中心建设。设立黄陂区120急救中心,按照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院前急救建设相关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卫函〔2020〕171号)文件精神,合理落实场地,配备相关设施,核定人员编制,建立集成完善的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平台,实现对辖区内院前急救资源实施“六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
2、推进急救体系网络建设。科学布局院前急救网络,按照急救站点建设相关标准,依托辖区内医疗机构,完善急救站点的建设工作,根据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任务要求,我区计划在2022年底前完成7个急救站点建设,在2025年底前建成急救站点总数达到9个,逐步实现各街乡全覆盖。深化水、陆、空院前急救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海事、公安等部门合作,依托属地医疗机构或者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水上、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3、完善车辆装备配置。统一急救车辆及装备配置标准,推进救护车和装备精细化管理。完善救护车数量与种类配置,逐步配备通讯指挥车、物资装备车、洗消车、战地救护车等特种救护车。加快普通转运型救护车升级改造,增加便携式B超机、多普勒胎心监护仪、心肺复苏机等专业设备,提高转运途中监护救治能力。对照市急救物资储备配备要求,建立规范的急救物资储备库,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到2022年,全区值班救护车达到每5万人1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20%;到2025年,全区值班救护车达到每3万人1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
(二)提升院前院内急救服务能力
1、实行急救转运分类化管理。明确界定院前急救和非院前急救的业务范围,建立分类转运机制,转诊转院、治愈好转、放弃治疗出院等非院前急救不得占用院前急救资源,提高院前急救资源利用效率。院前急救严格遵循急诊优先原则,对病情轻重缓急进行评估,合理调派急救资源,优先满足急危重症病人急救需求。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立急救由政府主导、非急救由专业机构承担的分类救护模式,探索建立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和规范化监管机制。
2、 促进院前院内一体化服务。出台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车载设备、医疗机构院前急救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标准,依托“120”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立整合平台,开放通讯接口,实现院前急救信息共享;建立院前急救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院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机制,通过院前急救远程指导促进关口前移,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救治无缝衔接,确保急危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3、推进重点人群专科化救治。依托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脑卒中中心)、区中医院、区妇幼推进专科化急救网络建设,通过实时专科评估、优化转运路线、强化院内联动,使重点人群得到更加精准化的院前急救和院内医疗服务。
(三)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
1、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区级急救中心事业编制数量,合理配置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每辆值班急救车每8小时配备5名随车人员(包括1名急救医生、1名急救护士、2名担架员、1名驾驶员),24小时三个班次共15人的标准配备随车人员。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职业体系。
2、畅通院前急救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分级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岗位等级;建立独立的院前急救人员职称晋升考评体系,职称评定时应主要依据工作实效,论文发表、外语水平等要求可参照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规定执行;设有急救站的医疗机构,应在职称晋升等方面对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予以倾斜。
3、完善院前急救人员绩效分配制度。建立符合院前急救工作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分配机制;通过设立专项岗位津贴等形式,保障院前急救专业人员收入,原则上从事院前急救的医师、护士收入水平不得低于同级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平均收入水平,医疗救护员收入水平不得低于同级医疗机构护士平均收入水平的80%;担架员、驾驶员待遇标准可参照消防、公安编外人员标准核定。
4、完善院前急救人员培训机制。加强院前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完善院前急救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依托三级医疗机构建立院前急救培训基地,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急救培训;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院前急救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培体系,考评结果作为晋升主治医师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院前急救培训,提高在职人员院前急救技能。
(四)加快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步伐
1、实现“120”指挥中心信息共享。加快建设“120”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市、区“120”指挥中心以及各站点互联互通并通过信息平台统一调度救护车。
2、实现“120”指挥中心和其他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建立“120”指挥中心与公安、消防、交通、应急、大数据中心等部门的信息交互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政府统筹协调应急救灾能力。
3、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共享。统一各类车载医用设备信息存储和传输标准,加快医疗机构院前急救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促进医疗机构与“120”指挥中心、急救车信息系统无缝对接;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院前急救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黄陂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黄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出台配套措施和方案,共同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区财政局要将急救中心(站、点)建设,车辆、设备购置,运行、人员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于承担院前急救工作的网络医院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积极开展急救中心“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试点。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化救护车驾驶、担架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
(三)完善院前服务价格体系。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省相关政策,动态调整院前急救服务价格,合理确定报销比例,积极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和医保的调节作用,促进院前急救行业普惠发展。
(四)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急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合理利用院前急救资源。选树一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展现新时代院前急救行业良好风貌,营造有利于院前急救行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附件:
1、黄陂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1
黄陂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汪利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 建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熊 威 区委编办副主任
马厚平 区发展改革局二级调研员
黄喜国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邓 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邓和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范良俊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 峰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乐勇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彭云怀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朱 凡 区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一级指挥员
熊行卫 蔡店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周大明 姚家集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魏英华 长轩岭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罗万霞 木兰乡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乡长
余红俊 李家集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徐攀进 罗汉寺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杨 勇 祁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建新 横店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涂 峰 天河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涂桂平 滠口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汪惠珍 三里桥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胡 琼 大潭办事处办事处副主任
熊忠伟 蔡家榨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刘 辉 六指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朱 珊 王家河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阮丽群 前川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胡祺娟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马晓峰 武湖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附件2
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建立独立的指挥型急救中心,强化基层急救站点统一调度管理,负责对辖区内院前急救资源实施“六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2年底之前 |
2 | 独立的指挥型急救中心要强化基层急救站点统一调度管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5年底之前 |
3 | 各地应科学布局急救站点,全区大部分中心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均建立急救站,实现城区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距离城区较远的农村地区在村卫生室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 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 2025年底之前 |
4 | 值班救护车达到每5万人1辆,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20%,智能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根据黄陂区服务人口,值班救护车总数不低于23辆、其中负压救护车5辆、智能型救护车10辆) | 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 2022年底之前 |
5 | 值班救护车达到每3万人1辆,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智能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80%。(根据黄陂区服务人口,值班救护车总数不低于39辆、其中负压救护车16辆、智能型救护车32辆) | 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 2025年底之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6 | 深化水、陆、空院前急救协作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水上、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 2025年底之前 |
7 | 抢抓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契机,积极开展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 2025年底之前 |
8 | 明确界定急救与非急救的业务范围;急救优先分级调度系统;规范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5年底之前 |
9 | 加强“急诊一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一体化建设;深化救护车与院内的信息实时无缝对接,强化专科化急救网络建设;加强院内急救管理,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群众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5年底之前 |
10 | 建设一批院前急救培训基地,定期开展院前急救培训;院前急救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体系;鼓励医学院校定向培养急救医生。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22年底之前 |
11 | 定期开展院前急救培训和应急演练;积极推进公众“自救互救”宣传培训。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2年底之前 |
12 | 依托全区相关医疗机构,推进专科化急救网络建设。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5年底之前 |
13 | 推动实施人员分级分类科学管理,按照标准配备救护车随车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区级急救中心事业编制数量,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关人员。 | 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 2022年底之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4 | 畅通院前急救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优化晋升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职业体系。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 2022年底之前 |
15 | 探索建立“院前急救医师定向培养”制度,毕业后定向招聘为院前急救医生。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 | 2022年底之前 |
16 | 加快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车载设备、医疗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建立“120”指挥中心、救护车信息系统、医疗机构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机制;建立院前急救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院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机制;开展“互联网+院前急救”试点工作。 | 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5年底之前 |
17 | 建立全区“120”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市、区“120”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并与全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建立“120”指挥中心与应急、卫生健康、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交互机制。 | 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5年底之前 |
18 | 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应急响应机制和统一调度指挥机制;组建紧急医学救援队,建立院前急救机构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专业救援机构联动协作机制。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5年底之前 |
19 | 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为专题,定期组织院前急救人员参加应急综合演练,提高紧急医疗救援能力。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0 | 对照国家急救物资储备要求,购置一批急救物品、急救设备,建立规范的急救物资储备库,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1年底之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21 | 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加强经费保障。 | 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1年底之前 |
22 | 财政部门将院前急救机构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保障急救中心(站)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支出,对于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给予财政补助。 |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1年底之前 |
23 | 开展急救中心“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试点。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 2021年底之前 |
24 | 合理确定院前急救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急救医师、护士、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有效保障院前急救专业人员收入;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化救护车驾驶、担架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1年底之前 |
25 |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动态调整院前急救服务价格,合理确定报销比例。 | 区医疗保障局 | 2021年底之前 |
备注: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配合部门,牵头部门负责协调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21〕50号)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配置、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建立网络覆盖健全、快速有序反应的院前急救体系,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院前急救服务,强化政府投入和保障责任,建立长效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提高院前急救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处置能力。
二、总体目标
努力打造前川城区“10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打造农村地区 “12分钟急救圈”,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按照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要求,选取合适点位设置急救站点,建立独立运行的指挥型急救中心,统筹全区院前急救资源。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布局
1、推进急救中心建设。设立黄陂区120急救中心,按照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院前急救建设相关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卫函〔2020〕171号)文件精神,合理落实场地,配备相关设施,核定人员编制,建立集成完善的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平台,实现对辖区内院前急救资源实施“六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
2、推进急救体系网络建设。科学布局院前急救网络,按照急救站点建设相关标准,依托辖区内医疗机构,完善急救站点的建设工作,根据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任务要求,我区计划在2022年底前完成7个急救站点建设,在2025年底前建成急救站点总数达到9个,逐步实现各街乡全覆盖。深化水、陆、空院前急救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海事、公安等部门合作,依托属地医疗机构或者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水上、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3、完善车辆装备配置。统一急救车辆及装备配置标准,推进救护车和装备精细化管理。完善救护车数量与种类配置,逐步配备通讯指挥车、物资装备车、洗消车、战地救护车等特种救护车。加快普通转运型救护车升级改造,增加便携式B超机、多普勒胎心监护仪、心肺复苏机等专业设备,提高转运途中监护救治能力。对照市急救物资储备配备要求,建立规范的急救物资储备库,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到2022年,全区值班救护车达到每5万人1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20%;到2025年,全区值班救护车达到每3万人1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
(二)提升院前院内急救服务能力
1、实行急救转运分类化管理。明确界定院前急救和非院前急救的业务范围,建立分类转运机制,转诊转院、治愈好转、放弃治疗出院等非院前急救不得占用院前急救资源,提高院前急救资源利用效率。院前急救严格遵循急诊优先原则,对病情轻重缓急进行评估,合理调派急救资源,优先满足急危重症病人急救需求。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立急救由政府主导、非急救由专业机构承担的分类救护模式,探索建立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和规范化监管机制。
2、 促进院前院内一体化服务。出台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车载设备、医疗机构院前急救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标准,依托“120”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立整合平台,开放通讯接口,实现院前急救信息共享;建立院前急救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院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机制,通过院前急救远程指导促进关口前移,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救治无缝衔接,确保急危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3、推进重点人群专科化救治。依托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脑卒中中心)、区中医院、区妇幼推进专科化急救网络建设,通过实时专科评估、优化转运路线、强化院内联动,使重点人群得到更加精准化的院前急救和院内医疗服务。
(三)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
1、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区级急救中心事业编制数量,合理配置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每辆值班急救车每8小时配备5名随车人员(包括1名急救医生、1名急救护士、2名担架员、1名驾驶员),24小时三个班次共15人的标准配备随车人员。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职业体系。
2、畅通院前急救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分级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岗位等级;建立独立的院前急救人员职称晋升考评体系,职称评定时应主要依据工作实效,论文发表、外语水平等要求可参照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规定执行;设有急救站的医疗机构,应在职称晋升等方面对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予以倾斜。
3、完善院前急救人员绩效分配制度。建立符合院前急救工作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分配机制;通过设立专项岗位津贴等形式,保障院前急救专业人员收入,原则上从事院前急救的医师、护士收入水平不得低于同级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平均收入水平,医疗救护员收入水平不得低于同级医疗机构护士平均收入水平的80%;担架员、驾驶员待遇标准可参照消防、公安编外人员标准核定。
4、完善院前急救人员培训机制。加强院前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完善院前急救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依托三级医疗机构建立院前急救培训基地,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急救培训;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院前急救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培体系,考评结果作为晋升主治医师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院前急救培训,提高在职人员院前急救技能。
(四)加快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步伐
1、实现“120”指挥中心信息共享。加快建设“120”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市、区“120”指挥中心以及各站点互联互通并通过信息平台统一调度救护车。
2、实现“120”指挥中心和其他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建立“120”指挥中心与公安、消防、交通、应急、大数据中心等部门的信息交互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政府统筹协调应急救灾能力。
3、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共享。统一各类车载医用设备信息存储和传输标准,加快医疗机构院前急救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促进医疗机构与“120”指挥中心、急救车信息系统无缝对接;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院前急救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黄陂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黄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出台配套措施和方案,共同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区财政局要将急救中心(站、点)建设,车辆、设备购置,运行、人员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于承担院前急救工作的网络医院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积极开展急救中心“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试点。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化救护车驾驶、担架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
(三)完善院前服务价格体系。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省相关政策,动态调整院前急救服务价格,合理确定报销比例,积极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和医保的调节作用,促进院前急救行业普惠发展。
(四)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急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合理利用院前急救资源。选树一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展现新时代院前急救行业良好风貌,营造有利于院前急救行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附件:
1、黄陂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1
黄陂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汪利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 建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熊 威 区委编办副主任
马厚平 区发展改革局二级调研员
黄喜国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邓 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邓和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范良俊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 峰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乐勇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彭云怀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朱 凡 区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一级指挥员
熊行卫 蔡店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周大明 姚家集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魏英华 长轩岭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罗万霞 木兰乡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乡长
余红俊 李家集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徐攀进 罗汉寺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杨 勇 祁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建新 横店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涂 峰 天河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涂桂平 滠口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汪惠珍 三里桥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胡 琼 大潭办事处办事处副主任
熊忠伟 蔡家榨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刘 辉 六指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朱 珊 王家河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阮丽群 前川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胡祺娟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马晓峰 武湖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附件2
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建立独立的指挥型急救中心,强化基层急救站点统一调度管理,负责对辖区内院前急救资源实施“六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2年底之前 |
2 | 独立的指挥型急救中心要强化基层急救站点统一调度管理。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5年底之前 |
3 | 各地应科学布局急救站点,全区大部分中心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均建立急救站,实现城区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距离城区较远的农村地区在村卫生室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 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 2025年底之前 |
4 | 值班救护车达到每5万人1辆,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20%,智能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根据黄陂区服务人口,值班救护车总数不低于23辆、其中负压救护车5辆、智能型救护车10辆) | 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 2022年底之前 |
5 | 值班救护车达到每3万人1辆,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40%,智能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80%。(根据黄陂区服务人口,值班救护车总数不低于39辆、其中负压救护车16辆、智能型救护车32辆) | 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 2025年底之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6 | 深化水、陆、空院前急救协作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水上、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 2025年底之前 |
7 | 抢抓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契机,积极开展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 2025年底之前 |
8 | 明确界定急救与非急救的业务范围;急救优先分级调度系统;规范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5年底之前 |
9 | 加强“急诊一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一体化建设;深化救护车与院内的信息实时无缝对接,强化专科化急救网络建设;加强院内急救管理,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群众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5年底之前 |
10 | 建设一批院前急救培训基地,定期开展院前急救培训;院前急救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体系;鼓励医学院校定向培养急救医生。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22年底之前 |
11 | 定期开展院前急救培训和应急演练;积极推进公众“自救互救”宣传培训。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2年底之前 |
12 | 依托全区相关医疗机构,推进专科化急救网络建设。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5年底之前 |
13 | 推动实施人员分级分类科学管理,按照标准配备救护车随车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区级急救中心事业编制数量,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关人员。 | 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 2022年底之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4 | 畅通院前急救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优化晋升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职业体系。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 2022年底之前 |
15 | 探索建立“院前急救医师定向培养”制度,毕业后定向招聘为院前急救医生。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 | 2022年底之前 |
16 | 加快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车载设备、医疗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建立“120”指挥中心、救护车信息系统、医疗机构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机制;建立院前急救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院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机制;开展“互联网+院前急救”试点工作。 | 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5年底之前 |
17 | 建立全区“120”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市、区“120”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并与全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建立“120”指挥中心与应急、卫生健康、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交互机制。 | 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5年底之前 |
18 | 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应急响应机制和统一调度指挥机制;组建紧急医学救援队,建立院前急救机构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专业救援机构联动协作机制。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5年底之前 |
19 | 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为专题,定期组织院前急救人员参加应急综合演练,提高紧急医疗救援能力。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0 | 对照国家急救物资储备要求,购置一批急救物品、急救设备,建立规范的急救物资储备库,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1年底之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21 | 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加强经费保障。 | 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1年底之前 |
22 | 财政部门将院前急救机构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保障急救中心(站)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支出,对于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给予财政补助。 |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1年底之前 |
23 | 开展急救中心“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试点。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 2021年底之前 |
24 | 合理确定院前急救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急救医师、护士、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有效保障院前急救专业人员收入;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化救护车驾驶、担架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 2021年底之前 |
25 |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动态调整院前急救服务价格,合理确定报销比例。 | 区医疗保障局 | 2021年底之前 |
备注: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配合部门,牵头部门负责协调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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