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11-28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陂政办〔20183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8

 

 

 

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外派劳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对外经济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省、市有关精神,健全我区外派劳务工作体系,加快外派劳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对外经济开放的水平,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外派劳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明确职责,依法行政;主动有为,加强监管;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服务大局,规范发展”的原则认真进行部署,切实维护好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外派劳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区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引领作用,发挥区外派劳务服务平台的独特功能,积极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外派劳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劳务纠纷,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外派劳务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劳务输出的积极性,为外派劳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开辟专项活动、专栏讲座和咨询热线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外派劳务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要在重点街、乡设立外派劳务联络点,形成全方位的外派劳务宣传网络,并编印《出国劳务须知》等宣传资料,在行政审批大厅、护照申办窗口和街道办事处陈放或张贴,方便劳务人员查阅,增进务工人员对外派劳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的了解,增强其法治意识、合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二)大力拓展外派劳务市场。加强国际劳务市场需求和国别政策研究,扩大机械工、电子工、管理等中高级技术工劳务输出。加大建筑、缝纫、编织、护理等专业化劳务的境外就业,初步开辟产业劳动力境外就业通道,进一步巩固我区劳务输出成果。建立外派劳务信息库,收集、整理和定期发布外派劳务信息,及时发布我区技能培训、国际劳动力市场需求、外派劳务定单等相关信息,增强我区外派劳务的针对性,引导城乡劳务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外派,提高外派效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三)切实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涉外安全保卫信息跟踪及报送制度,尽快完善外派劳务人员安全工作预警、防范和处理机制。完善外派劳务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处理各种涉及外派劳务人员安全的突发事件,切实保护好我区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外派劳务项目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保障、人身伤害保险等得到落实。(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四)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整合我区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和单位的培训资源,着重根据外派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实行“定单式”培训,全方位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充实劳务人员储备。加强我区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的对外合作交流,按照国际劳务市场需要,配备专业教师、完善教学设施、设置相关专业,建立骨干外派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对达到基地标准的培训机构实行挂牌,并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同时,坚持外派劳务工作与下岗职工再就业相结合,搞好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五)强化外派劳务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经营公司和中介机构从事外派劳务工作,优先扶持劳务企业的发展。要努力为劳务输出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引导劳务输出企业走上规范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充分调动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企业的积极性,利用各方资源、力量,逐步建立覆盖全区全面开放、规则健全、平等竞争、信息灵敏、服务周到的外派劳务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

(六)切实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和实施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中介经营活动管理,整顿和规范外派劳务市场;区市场监督局对不具备法定经营资格无营业执照、散布虚假外派劳务信息、实施欺诈等行为进行查处;区公安局要依法侦查和打击外派劳务经营中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七)强化外派劳务人员社会保障力度。外派劳务人员在派出期间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区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金,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外派劳务人员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可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个人档案管理。外派劳务人员回国后,区人才服务中心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八)加强外派劳务统计和数据管理。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外派劳务平台工作体系,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劳务报表,对派出人员数、合同额、营业额、期末在外人数、工种、国别等有关数据实行一季一报。数据报送要及时、准确,不得漏报、虚报、瞒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三、工作步骤

1、动员和部署阶段(81-815日)。将劳务外派工作纳入2018年深化改革方案计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调查和摸底阶段(815-930日)。开展情况调查和摸底,区商务局负责建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名单库;区市场局结合举报投诉情况,对在本区有经营资质企业、非法组织外派劳务中介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出重点整治对象,为下一阶段依法查处和整顿规范做好准备工作;各街乡要发动所属村委会和社区对接区公安局,掌握辖区内取得护照的农民工情况并进行识别的基础上,按年度向小组办公室提交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出国务工人员名单库,便于进行源头掌控和出国风险教育。

3、整治和查处阶段(101-1110日)。对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其违规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商务、外事、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置,及时交流相关工作情况。

4、总结和提升阶段(12月底前)。总结各项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典型案例,查摆分析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劳务外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和督办。为加强对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调整区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协调解决全区外派劳务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提高认识,提升服务水平。我区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有出国打工的传统,特别是在李集街一带形成了产业,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因此,做好外派劳务工作对缓解我区就业压力,推进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外派劳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区人社局、教育局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抓好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开发等工作;区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和单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间,限时办理出国手续,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区商务部门要建立劳务信息收集、处理、发布网络平台,畅通外派劳务服务“绿色通道”。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加大外派活动的宣传,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要畅通外派劳务纠纷处置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化解矛盾,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加强协调,实行信息共享。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实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不断强化部门间的协调沟通,畅通外派劳务纠纷处置、风险预警和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区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区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区商务局局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员:邓和生    区人社局副局长

        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普法办主任

        朱大力    区市场监督局总经济师

        王心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商务局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邵峰任办公室主任,李刚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商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11-28 07:14

陂政办〔20183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8

 

 

 

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外派劳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对外经济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省、市有关精神,健全我区外派劳务工作体系,加快外派劳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对外经济开放的水平,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外派劳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明确职责,依法行政;主动有为,加强监管;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服务大局,规范发展”的原则认真进行部署,切实维护好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外派劳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区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引领作用,发挥区外派劳务服务平台的独特功能,积极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外派劳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劳务纠纷,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外派劳务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劳务输出的积极性,为外派劳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开辟专项活动、专栏讲座和咨询热线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外派劳务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要在重点街、乡设立外派劳务联络点,形成全方位的外派劳务宣传网络,并编印《出国劳务须知》等宣传资料,在行政审批大厅、护照申办窗口和街道办事处陈放或张贴,方便劳务人员查阅,增进务工人员对外派劳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的了解,增强其法治意识、合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二)大力拓展外派劳务市场。加强国际劳务市场需求和国别政策研究,扩大机械工、电子工、管理等中高级技术工劳务输出。加大建筑、缝纫、编织、护理等专业化劳务的境外就业,初步开辟产业劳动力境外就业通道,进一步巩固我区劳务输出成果。建立外派劳务信息库,收集、整理和定期发布外派劳务信息,及时发布我区技能培训、国际劳动力市场需求、外派劳务定单等相关信息,增强我区外派劳务的针对性,引导城乡劳务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外派,提高外派效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三)切实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涉外安全保卫信息跟踪及报送制度,尽快完善外派劳务人员安全工作预警、防范和处理机制。完善外派劳务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处理各种涉及外派劳务人员安全的突发事件,切实保护好我区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外派劳务项目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保障、人身伤害保险等得到落实。(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四)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整合我区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和单位的培训资源,着重根据外派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实行“定单式”培训,全方位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充实劳务人员储备。加强我区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的对外合作交流,按照国际劳务市场需要,配备专业教师、完善教学设施、设置相关专业,建立骨干外派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对达到基地标准的培训机构实行挂牌,并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同时,坚持外派劳务工作与下岗职工再就业相结合,搞好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五)强化外派劳务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经营公司和中介机构从事外派劳务工作,优先扶持劳务企业的发展。要努力为劳务输出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引导劳务输出企业走上规范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充分调动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企业的积极性,利用各方资源、力量,逐步建立覆盖全区全面开放、规则健全、平等竞争、信息灵敏、服务周到的外派劳务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

(六)切实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和实施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中介经营活动管理,整顿和规范外派劳务市场;区市场监督局对不具备法定经营资格无营业执照、散布虚假外派劳务信息、实施欺诈等行为进行查处;区公安局要依法侦查和打击外派劳务经营中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七)强化外派劳务人员社会保障力度。外派劳务人员在派出期间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区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金,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外派劳务人员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可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个人档案管理。外派劳务人员回国后,区人才服务中心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八)加强外派劳务统计和数据管理。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外派劳务平台工作体系,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劳务报表,对派出人员数、合同额、营业额、期末在外人数、工种、国别等有关数据实行一季一报。数据报送要及时、准确,不得漏报、虚报、瞒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三、工作步骤

1、动员和部署阶段(81-815日)。将劳务外派工作纳入2018年深化改革方案计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调查和摸底阶段(815-930日)。开展情况调查和摸底,区商务局负责建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名单库;区市场局结合举报投诉情况,对在本区有经营资质企业、非法组织外派劳务中介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出重点整治对象,为下一阶段依法查处和整顿规范做好准备工作;各街乡要发动所属村委会和社区对接区公安局,掌握辖区内取得护照的农民工情况并进行识别的基础上,按年度向小组办公室提交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出国务工人员名单库,便于进行源头掌控和出国风险教育。

3、整治和查处阶段(101-1110日)。对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其违规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商务、外事、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置,及时交流相关工作情况。

4、总结和提升阶段(12月底前)。总结各项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典型案例,查摆分析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劳务外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和督办。为加强对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调整区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协调解决全区外派劳务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提高认识,提升服务水平。我区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有出国打工的传统,特别是在李集街一带形成了产业,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因此,做好外派劳务工作对缓解我区就业压力,推进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外派劳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区人社局、教育局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抓好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开发等工作;区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和单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间,限时办理出国手续,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区商务部门要建立劳务信息收集、处理、发布网络平台,畅通外派劳务服务“绿色通道”。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加大外派活动的宣传,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要畅通外派劳务纠纷处置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化解矛盾,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加强协调,实行信息共享。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实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不断强化部门间的协调沟通,畅通外派劳务纠纷处置、风险预警和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区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区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区商务局局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员:邓和生    区人社局副局长

        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普法办主任

        朱大力    区市场监督局总经济师

        王心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商务局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邵峰任办公室主任,李刚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商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

陂政办〔20183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8

 

 

 

进一步加强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外派劳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对外经济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省、市有关精神,健全我区外派劳务工作体系,加快外派劳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对外经济开放的水平,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外派劳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明确职责,依法行政;主动有为,加强监管;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服务大局,规范发展”的原则认真进行部署,切实维护好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外派劳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区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引领作用,发挥区外派劳务服务平台的独特功能,积极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外派劳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劳务纠纷,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外派劳务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劳务输出的积极性,为外派劳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开辟专项活动、专栏讲座和咨询热线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外派劳务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要在重点街、乡设立外派劳务联络点,形成全方位的外派劳务宣传网络,并编印《出国劳务须知》等宣传资料,在行政审批大厅、护照申办窗口和街道办事处陈放或张贴,方便劳务人员查阅,增进务工人员对外派劳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的了解,增强其法治意识、合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二)大力拓展外派劳务市场。加强国际劳务市场需求和国别政策研究,扩大机械工、电子工、管理等中高级技术工劳务输出。加大建筑、缝纫、编织、护理等专业化劳务的境外就业,初步开辟产业劳动力境外就业通道,进一步巩固我区劳务输出成果。建立外派劳务信息库,收集、整理和定期发布外派劳务信息,及时发布我区技能培训、国际劳动力市场需求、外派劳务定单等相关信息,增强我区外派劳务的针对性,引导城乡劳务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外派,提高外派效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三)切实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涉外安全保卫信息跟踪及报送制度,尽快完善外派劳务人员安全工作预警、防范和处理机制。完善外派劳务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处理各种涉及外派劳务人员安全的突发事件,切实保护好我区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外派劳务项目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保障、人身伤害保险等得到落实。(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四)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整合我区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和单位的培训资源,着重根据外派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实行“定单式”培训,全方位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充实劳务人员储备。加强我区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的对外合作交流,按照国际劳务市场需要,配备专业教师、完善教学设施、设置相关专业,建立骨干外派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对达到基地标准的培训机构实行挂牌,并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同时,坚持外派劳务工作与下岗职工再就业相结合,搞好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五)强化外派劳务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经营公司和中介机构从事外派劳务工作,优先扶持劳务企业的发展。要努力为劳务输出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引导劳务输出企业走上规范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充分调动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企业的积极性,利用各方资源、力量,逐步建立覆盖全区全面开放、规则健全、平等竞争、信息灵敏、服务周到的外派劳务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

(六)切实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和实施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中介经营活动管理,整顿和规范外派劳务市场;区市场监督局对不具备法定经营资格无营业执照、散布虚假外派劳务信息、实施欺诈等行为进行查处;区公安局要依法侦查和打击外派劳务经营中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七)强化外派劳务人员社会保障力度。外派劳务人员在派出期间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区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金,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外派劳务人员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可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个人档案管理。外派劳务人员回国后,区人才服务中心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八)加强外派劳务统计和数据管理。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外派劳务平台工作体系,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劳务报表,对派出人员数、合同额、营业额、期末在外人数、工种、国别等有关数据实行一季一报。数据报送要及时、准确,不得漏报、虚报、瞒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乡)

三、工作步骤

1、动员和部署阶段(81-815日)。将劳务外派工作纳入2018年深化改革方案计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调查和摸底阶段(815-930日)。开展情况调查和摸底,区商务局负责建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名单库;区市场局结合举报投诉情况,对在本区有经营资质企业、非法组织外派劳务中介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出重点整治对象,为下一阶段依法查处和整顿规范做好准备工作;各街乡要发动所属村委会和社区对接区公安局,掌握辖区内取得护照的农民工情况并进行识别的基础上,按年度向小组办公室提交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出国务工人员名单库,便于进行源头掌控和出国风险教育。

3、整治和查处阶段(101-1110日)。对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其违规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商务、外事、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置,及时交流相关工作情况。

4、总结和提升阶段(12月底前)。总结各项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典型案例,查摆分析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劳务外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和督办。为加强对全区外派劳务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调整区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协调解决全区外派劳务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提高认识,提升服务水平。我区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有出国打工的传统,特别是在李集街一带形成了产业,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因此,做好外派劳务工作对缓解我区就业压力,推进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外派劳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区人社局、教育局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抓好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开发等工作;区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和单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间,限时办理出国手续,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区商务部门要建立劳务信息收集、处理、发布网络平台,畅通外派劳务服务“绿色通道”。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加大外派活动的宣传,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要畅通外派劳务纠纷处置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化解矛盾,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加强协调,实行信息共享。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实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不断强化部门间的协调沟通,畅通外派劳务纠纷处置、风险预警和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区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区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区商务局局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员:邓和生    区人社局副局长

        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普法办主任

        朱大力    区市场监督局总经济师

        王心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商务局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邵峰任办公室主任,李刚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商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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