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省专5)整改情况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1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省专5)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9年5月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黄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按时销号备案。现就省专5号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7年水利部门排查发现,全市省1294个长江岸线利用项目中895个未取得水利部门许可,其中561个为无手续码头和造船项目。

二.整改目标

按照拆除取缔、规范管理和补充论证并加以整改等三类进行清理整治,清退乱占滥用和占而不用的长江岸线,规范长江岸线利用项目管理。

三.整改情况

1.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了长江岸线黄陂段整治任务。

2.对飞旋螺旋桨厂进行规范。对区临时集散中心上堤坡道坡面进行护砌防护;对堤防与码头道路相交处堤顶路面进行加固处理。将区临时集散中心内临时管理房及其它阻碍行洪的设施拆除,对场区范围内临时管理房周边滩地进行滩地平整。

3.严格长江码头环境准入,对不符合规范的码头一律不批。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61003422。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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