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市民宗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一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结

(一)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委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会,积极听取依法治国工作汇报,全年党组部署和推进法治工作2次。

2.推进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委党组中心组坚持把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宪法新修订内容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内容,学习了《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全年共学法4次。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8〕92号)要求,在去年清理证明事项的基础上,我委再次对规范性文件中所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实现了除法律法规外再无证明事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委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66号)要求,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加强监督、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分清哪些是规范性文件、哪些不是规范性文件,科学确定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种类,并对其实施统一编号、目录管理,把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建立健全事前审查、备案审查、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审查、评估清理等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审查通报、沟通协调、建议纠正、责任追究、统计分析等审查工作制度,推动审查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和《市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民宗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清单>、<市民宗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市民宗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委系统行政执法机制。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委严格执法人员岗位资格管理,依托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施行政执法资格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2019年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人数9人。

 (五)注重法治能力建设

1.大力开展法治培训。我委作为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市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在全市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培训课程,在厦门大学成功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理论研修班。指导各区制定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培训计划,组建宣讲员队伍,选派局级、处级宣讲员讲授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全市各级干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武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清单》要求,于10月23日举办全市民宗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就如何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就程序准确规范、实体法运用规范、证据收集规范、卷宗归档规范做出了重点要求,指出执法人员加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2.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委领导带头通过“法宣在线”坚持参加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2019年共有27人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平均分98.37分。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宗教领域,我委按照国家宗教局的要求,除了在委机关电子显示屏上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以外,还积极推动新条例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要求全市五大宗教团体办公场所和500处宗教活动场所利用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在民族领域,我委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在学校、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宗教活动场与普法宣传工作同部署、同宣传。我委积极引导来汉少数民族融入城市生活,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武汉市关于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开展新疆籍来汉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法规培训,全市共开办16个社区培训班、8个企业夜校。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主线,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防范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委系统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履行新时代党员的职责和使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引导委系统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进党校、进行政学院、进社会主义学院、进市区党委中心组。加强民族宗教工作调查研究,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宗教理论指导实践。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市民宗委行政执法干部的学习和培训,使其真正树立法治思维,深刻领会、全面掌握、自觉执行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

(二)创新普法思路,提升普法实效。

要以民族宗教工作者以及社会公众最希望、最需要了解掌握的内容为重点,组织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活动。普法内容除《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外,还要对民族宗教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宣传培训。努力营造广大民族宗教工作者以及社会公众愿意参加普法、乐于接受普法、自觉学习法律的氛围。要靠高质量的普法工作、多样化的普法形式取得预期的普法效果,真正使广大民族宗教工作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效能

加强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效能,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授权到窗口、办事一站清、满意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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