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得到国家民委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3-05-15
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得到国家民委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5月7日,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宋全带领辽宁省民委、黑龙省民委系统一行24人来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深入我市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基层单位检查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湖北省民宗委副主任蔡德坤等同志陪同。

 

 

  宋全副司长检查我市江岸区大江园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宋全副司长与我市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座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在全社会深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将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重点,对全市1470个社区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了基层民族工作网络,培养了一批社会民族工作队伍,为少数民族群众送服务,办实事,有力促进了和谐民族关系。2012年9月,我市社区民族工作在全国社区民族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得到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上午,宋司长一行冒雨先后到汉阳归元禅寺、汉口大江园社区等基层单位,实地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和社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下午,在我委召开交流座谈会,会议由我委党组书记、主任王献良主持。会上,夏铭副主任、桥口区民宗局易英局长分别汇报了全市及桥口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汉口回民小学熊丽萍校长、江岸区大江园贺琴书记、桥口百泽社区黄萍书记、少数民族代表韩国福作了关于发挥各领域特点优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情况介绍。
  王献良主任表示,深入持久的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对维护我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既要不断的总结工作经验,还要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希望国家民委加强对我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按照“五新”标准,即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有新创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新形式,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有新成效,防处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有新办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力争在每个区打造培育两个以上的民族团结进步优秀示范社区。
  宋全副司长作了总结讲话,他表示,武汉市在城市民族工作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面也一直都是一个出经验的地方,特别是在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很低的散杂居地区,开创良好的民族工作局面,成绩十分突出,多次在得到国家民委的肯定和表彰。特别是近两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手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融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以社区为创建活动平台,使得少数民族群众得到实惠,受到群众欢迎,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一面旗帜。今年提出的民族团结进步“五新”优秀示范社区,呈现新举措、新特点,希望要抓出新典型,新成效。国民宗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大对武汉市城市民族工作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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