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306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3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306号提案的答复
一、形成治理合力
为深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我市构建了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联席会议制度,市金融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均为成员单位。从工商注册、业务范围、广告投放、打击处理等多个维度,构筑非法“校园贷”严防严控体系。联手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具有欺诈性、不合规的“校园贷”平台。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持续深入、重在长效”基本原则,以市金融局、市教育局为主导,依托高校,开展防范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向在校大学生宣传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及危害性,普及金融风险常识,帮助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和消费观念。
2018年9月份“开学季”,我市组织各大金融机构开展校园金融宣传活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武汉农商行等金融机构纷纷响应,分别走进江汉大学、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武汉理工学院、武汉工程大学等搭台提供服务,开展宣传教育,培养大学生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增强抵御“校园贷”、“租房贷”、“现金贷”、“套路贷”等高利贷以及各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赢得了政府、学校、学生、社会及新闻媒体的一致认可。《人民日报》和《长江日报》就以上内容先后做了报道。2018年12月13日,市金融局会同湖北银保监局等在武汉商学院举行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演出宣传活动,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文艺汇演方式,宣传了非法“校园贷”相关知识,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进行了报道。2019年3月19日上午,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4人团伙涉恶校园贷案件,我市组织4所高校的43名学生进行旁听,庭审现场变课堂,通过旁听庭审过程,让大学生了解非法“校园贷”的套路,不再轻信套路。2019年5月15日上午,“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在江汉大学英才广场正式开启。校领导详细介绍了学校近年整治防范“校园贷”等经济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号召全校师生积极学习和了解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牢固树立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启动校园宣传工作的同时,同步在全市200多个社区开展宣传进社区活动,并联合斗鱼直播、公共交通传媒等手段进行线上线下宣传互动,通过宣传经济犯罪和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市民自我保护意识。
三、组织四所市属高校进行重点摸排
2019年3月,我市对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四所市属高校组织摸排,为下一步的处置打基础。据统计,我市四所市属高校共涉及高风险贷款1起,金额45000元,月利率1.58%,每月还2586元,共24期。辅导员已报学校保卫处备案,建议学生家长报案,家长未同意,目前学生正在自行还款。
四、发挥正规金融机构的挤出作用
我局与湖北银保监局协同推进银行与高校之间的深度合作,发挥商业银行在高校消费金融服务领域中的主体作用和正规金融机构的普惠作用,为高校学生消费信贷构建规范有序的服务体系,开发有针对性的消费金融产品,不断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需求,充分履行银行的社会责任,形成对不良贷款平台的“挤出效应”。截止目前我局支持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推出专门为大学生创业者打造的“校园贷+创业贷”等贷款品种,切实解决大学生创业服务跟进难等“痛点”问题。
五、严厉打击相关犯罪活动
针对非法“校园贷”等新型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截止目前,我市共侦办非法“校园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4起,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
 六、沟通了解相关立法工作进度
2019年5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拟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纳入全国人大立法项目。今年湖北省正在研究出台省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届时,对非法“校园贷”的处置和打击工作将更加有法可依。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