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硚复答字(2010)第1号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
申请人朱x不服你机关于
逾期不提出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视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而被撤销。
特此通知
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硚复答字(2010)第1号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
申请人朱x不服你机关于
逾期不提出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视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而被撤销。
特此通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