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1
武汉市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湖北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3月22日,对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5个区2008-2018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以下简称调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有关事项和相关企业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企发〔2015〕92号)明确要求:市县政府是调度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借款、统一使用、统一归还。2008-2018年,省财政厅安排武汉市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5个区调度资金共计87.00亿元。本次审计调查在摸清2008年以来省财政厅安排武汉市调度资金总体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审查了2016-2018年5个区调度资金的投向并延伸审计了81家企业使用调度资金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调度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了企业创业创新和正常生产经营,在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小微企业、促进当地经济、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已出借调度资金未收回;

二是部分调度资金投向不合规;

三是部分调度资金使用监管不严;

四是部分调度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五是调度资金管理评价体系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武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5个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收回的资金采取清收措施,已收回调度资金2687.29万元;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企业的借款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湖北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3月22日,对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5个区2008-2018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以下简称调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有关事项和相关企业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企发〔2015〕92号)明确要求:市县政府是调度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借款、统一使用、统一归还。2008-2018年,省财政厅安排武汉市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5个区调度资金共计87.00亿元。本次审计调查在摸清2008年以来省财政厅安排武汉市调度资金总体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审查了2016-2018年5个区调度资金的投向并延伸审计了81家企业使用调度资金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调度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了企业创业创新和正常生产经营,在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小微企业、促进当地经济、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已出借调度资金未收回;

二是部分调度资金投向不合规;

三是部分调度资金使用监管不严;

四是部分调度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五是调度资金管理评价体系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武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5个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收回的资金采取清收措施,已收回调度资金2687.29万元;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企业的借款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湖北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3月22日,对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5个区2008-2018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以下简称调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有关事项和相关企业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企发〔2015〕92号)明确要求:市县政府是调度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借款、统一使用、统一归还。2008-2018年,省财政厅安排武汉市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5个区调度资金共计87.00亿元。本次审计调查在摸清2008年以来省财政厅安排武汉市调度资金总体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审查了2016-2018年5个区调度资金的投向并延伸审计了81家企业使用调度资金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调度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了企业创业创新和正常生产经营,在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小微企业、促进当地经济、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已出借调度资金未收回;

二是部分调度资金投向不合规;

三是部分调度资金使用监管不严;

四是部分调度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五是调度资金管理评价体系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武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5个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收回的资金采取清收措施,已收回调度资金2687.29万元;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企业的借款资格。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