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于2015年9月对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支持新疆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援疆资金)和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武汉市对口支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博乐市(以下简称援博),“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对口援疆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市财政共投入援疆资金3000万元。截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财政局已拨付博乐市财政局援疆资金2500万元,其中:2010年9月拨入第一批资金1000万元、2012年8月拨入第二批资金500万元、2013年8月拨入第三批资金500万元、2014年9月拨入第四批资金500万元。
截至2015年8月底,博乐市财政局武汉援疆资金专户累计支付援疆资金2493.04万元。其中:支付第一批援疆资金1000万元;支付第二批援疆资金500万元;支付第三批援疆资金493.04万元,第三批援疆资金结余6.96 元(系预留锦绣学校工程保修金);支付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500万元。
(二)本轮跟踪审计援疆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9月安排的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该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及相关建设情况如下:
2012年7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2〕837号)批准该项目立项;2012年10月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博州发改 〔2012〕1267号)批准,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730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626.38万元。
2014年9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12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立项;2014年10月经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室外附属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及招标方案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39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608.14万元。
根据以上批复,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为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和新疆佳联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为博州博信岩土工程勘察院,招标代理单位为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疆兴教建设监理公司,工程施工单位为新疆永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房屋建筑工程已全部完成,附属配套设施已施工完毕,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情况表明:市援疆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的精神,健全和完善了援疆工作机制,援疆资金管理规范,武汉市安排的援疆资金按计划已拨付到位,博乐市第一幼儿园新建教学楼、锦绣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博乐市妇幼保健院等援助博乐项目现已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博乐市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快乐家园”安置小区共计59栋住宅楼均由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已于今年全部建成移交,经过武汉市和博乐市的多方努力,历经四年的援博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划上了句号。为促进援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十二五”期间武汉市援疆任务的圆满完成,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对口援建新疆博乐市建设项目程序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博乐市开展对援博项目竣工验收和收尾工作,切实发挥援建资金和项目在有效改善民生、促进博乐市跨越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于2015年9月对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支持新疆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援疆资金)和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武汉市对口支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博乐市(以下简称援博),“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对口援疆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市财政共投入援疆资金3000万元。截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财政局已拨付博乐市财政局援疆资金2500万元,其中:2010年9月拨入第一批资金1000万元、2012年8月拨入第二批资金500万元、2013年8月拨入第三批资金500万元、2014年9月拨入第四批资金500万元。
截至2015年8月底,博乐市财政局武汉援疆资金专户累计支付援疆资金2493.04万元。其中:支付第一批援疆资金1000万元;支付第二批援疆资金500万元;支付第三批援疆资金493.04万元,第三批援疆资金结余6.96 元(系预留锦绣学校工程保修金);支付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500万元。
(二)本轮跟踪审计援疆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9月安排的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该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及相关建设情况如下:
2012年7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2〕837号)批准该项目立项;2012年10月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博州发改 〔2012〕1267号)批准,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730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626.38万元。
2014年9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12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立项;2014年10月经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室外附属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及招标方案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39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608.14万元。
根据以上批复,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为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和新疆佳联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为博州博信岩土工程勘察院,招标代理单位为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疆兴教建设监理公司,工程施工单位为新疆永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房屋建筑工程已全部完成,附属配套设施已施工完毕,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情况表明:市援疆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的精神,健全和完善了援疆工作机制,援疆资金管理规范,武汉市安排的援疆资金按计划已拨付到位,博乐市第一幼儿园新建教学楼、锦绣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博乐市妇幼保健院等援助博乐项目现已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博乐市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快乐家园”安置小区共计59栋住宅楼均由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已于今年全部建成移交,经过武汉市和博乐市的多方努力,历经四年的援博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划上了句号。为促进援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十二五”期间武汉市援疆任务的圆满完成,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对口援建新疆博乐市建设项目程序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博乐市开展对援博项目竣工验收和收尾工作,切实发挥援建资金和项目在有效改善民生、促进博乐市跨越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于2015年9月对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支持新疆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援疆资金)和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武汉市援疆资金安排及拨付情况
根据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武汉市对口支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博乐市(以下简称援博),“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对口援疆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市财政共投入援疆资金3000万元。截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财政局已拨付博乐市财政局援疆资金2500万元,其中:2010年9月拨入第一批资金1000万元、2012年8月拨入第二批资金500万元、2013年8月拨入第三批资金500万元、2014年9月拨入第四批资金500万元。
截至2015年8月底,博乐市财政局武汉援疆资金专户累计支付援疆资金2493.04万元。其中:支付第一批援疆资金1000万元;支付第二批援疆资金500万元;支付第三批援疆资金493.04万元,第三批援疆资金结余6.96 元(系预留锦绣学校工程保修金);支付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500万元。
(二)本轮跟踪审计援疆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9月安排的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该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及相关建设情况如下:
2012年7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2〕837号)批准该项目立项;2012年10月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博州发改 〔2012〕1267号)批准,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730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626.38万元。
2014年9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12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立项;2014年10月经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室外附属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及招标方案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39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608.14万元。
根据以上批复,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为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和新疆佳联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为博州博信岩土工程勘察院,招标代理单位为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疆兴教建设监理公司,工程施工单位为新疆永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房屋建筑工程已全部完成,附属配套设施已施工完毕,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情况表明:市援疆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的精神,健全和完善了援疆工作机制,援疆资金管理规范,武汉市安排的援疆资金按计划已拨付到位,博乐市第一幼儿园新建教学楼、锦绣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博乐市妇幼保健院等援助博乐项目现已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博乐市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快乐家园”安置小区共计59栋住宅楼均由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已于今年全部建成移交,经过武汉市和博乐市的多方努力,历经四年的援博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划上了句号。为促进援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十二五”期间武汉市援疆任务的圆满完成,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对口援建新疆博乐市建设项目程序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博乐市开展对援博项目竣工验收和收尾工作,切实发挥援建资金和项目在有效改善民生、促进博乐市跨越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于2015年9月对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支持新疆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援疆资金)和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武汉市援疆资金安排及拨付情况
根据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武汉市对口支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博乐市(以下简称援博),“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对口援疆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市财政共投入援疆资金3000万元。截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财政局已拨付博乐市财政局援疆资金2500万元,其中:2010年9月拨入第一批资金1000万元、2012年8月拨入第二批资金500万元、2013年8月拨入第三批资金500万元、2014年9月拨入第四批资金500万元。
截至2015年8月底,博乐市财政局武汉援疆资金专户累计支付援疆资金2493.04万元。其中:支付第一批援疆资金1000万元;支付第二批援疆资金500万元;支付第三批援疆资金493.04万元,第三批援疆资金结余6.96 元(系预留锦绣学校工程保修金);支付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500万元。
(二)本轮跟踪审计援疆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9月安排的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该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及相关建设情况如下:
2012年7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2〕837号)批准该项目立项;2012年10月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博州发改 〔2012〕1267号)批准,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730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626.38万元。
2014年9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12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立项;2014年10月经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室外附属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及招标方案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39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608.14万元。
根据以上批复,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为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和新疆佳联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为博州博信岩土工程勘察院,招标代理单位为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疆兴教建设监理公司,工程施工单位为新疆永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房屋建筑工程已全部完成,附属配套设施已施工完毕,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情况表明:市援疆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的精神,健全和完善了援疆工作机制,援疆资金管理规范,武汉市安排的援疆资金按计划已拨付到位,博乐市第一幼儿园新建教学楼、锦绣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博乐市妇幼保健院等援助博乐项目现已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博乐市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快乐家园”安置小区共计59栋住宅楼均由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已于今年全部建成移交,经过武汉市和博乐市的多方努力,历经四年的援博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划上了句号。为促进援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十二五”期间武汉市援疆任务的圆满完成,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对口援建新疆博乐市建设项目程序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博乐市开展对援博项目竣工验收和收尾工作,切实发挥援建资金和项目在有效改善民生、促进博乐市跨越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于2015年9月对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支持新疆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援疆资金)和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武汉市援疆资金安排及拨付情况
根据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武汉市对口支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博乐市(以下简称援博),“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对口援疆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市财政共投入援疆资金3000万元。截至2015年8月底,武汉市财政局已拨付博乐市财政局援疆资金2500万元,其中:2010年9月拨入第一批资金1000万元、2012年8月拨入第二批资金500万元、2013年8月拨入第三批资金500万元、2014年9月拨入第四批资金500万元。
截至2015年8月底,博乐市财政局武汉援疆资金专户累计支付援疆资金2493.04万元。其中:支付第一批援疆资金1000万元;支付第二批援疆资金500万元;支付第三批援疆资金493.04万元,第三批援疆资金结余6.96 元(系预留锦绣学校工程保修金);支付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500万元。
(二)本轮跟踪审计援疆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9月安排的第四批援疆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该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及相关建设情况如下:
2012年7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2〕837号)批准该项目立项;2012年10月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博州发改 〔2012〕1267号)批准,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730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626.38万元。
2014年9月,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12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立项;2014年10月经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室外附属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及招标方案的批复》(博市发改发〔2014〕539号)批准,该项目附属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608.14万元。
根据以上批复,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为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和新疆佳联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为博州博信岩土工程勘察院,招标代理单位为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疆兴教建设监理公司,工程施工单位为新疆永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房屋建筑工程已全部完成,附属配套设施已施工完毕,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情况表明:市援疆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的精神,健全和完善了援疆工作机制,援疆资金管理规范,武汉市安排的援疆资金按计划已拨付到位,博乐市第一幼儿园新建教学楼、锦绣小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博乐市妇幼保健院等援助博乐项目现已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博乐市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快乐家园”安置小区共计59栋住宅楼均由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已于今年全部建成移交,经过武汉市和博乐市的多方努力,历经四年的援博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划上了句号。为促进援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十二五”期间武汉市援疆任务的圆满完成,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对口援建新疆博乐市建设项目程序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博乐市开展对援博项目竣工验收和收尾工作,切实发挥援建资金和项目在有效改善民生、促进博乐市跨越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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