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3
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中需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二是严格规范工程成本归集和核算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项目的建设成本;三是加强内部工程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特别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管理需落实到位,避免事中不落实,事后造价存在不确定性,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中介咨询人员的鉴证职能;四是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中介咨询单位的监督、考评制度;五是加强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档案管理,避免资料缺失。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中需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二是严格规范工程成本归集和核算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项目的建设成本;三是加强内部工程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特别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管理需落实到位,避免事中不落实,事后造价存在不确定性,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中介咨询人员的鉴证职能;四是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中介咨询单位的监督、考评制度;五是加强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档案管理,避免资料缺失。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第六条的规定,20163月至5月,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自开工以来至20162月底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主体工程采用BT融资建设,配套工程采用市财政补贴及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全长5.808公里,北起三环线汪家咀立交(不含汪家咀立交),自东北向西南布置,止于四环线沌口立交北侧。全线高架桥双向8车道,地面辅道双向6车道,四对8m宽平行匝道,沿线8个相交道口改造。截至20162月底,已下发的批复文件金额合计为296,719.87万元,财务报表已完进度确认金额为248,347.44万元,还有部分正在施工的配套工程未下批复文件。
  
该项目于20127月被列为市重点工程,20128月、9月、12月分别获得高架桥六车道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后高架桥变更为八车道,201312月、201412月获得调整方案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批复。2016112主体工程竣工预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BT单位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工程管理执行了四制规定,在投资控制、施工管理、质量保障、现场监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投资、进度和工程质量。在财务管理上,该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比较完整,能基本反映项目的财务收支状况。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建设管理存在项目档案不齐全、建设程序及工程招投标存在不规范行为、签证工程量核量部门未进行现场傍站、财务管理存在财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险服务及新建路灯项目政府采购中评标不严谨,涉及金额2,053.14万元。
  
(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3,890.72万元。


  (三)分包管理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63,794.41万元。
  
(四)工程量签证管理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中介跟踪咨询单位未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五)项目成本中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安全技术服务费、监理费、超付建设期利息和回购款及BT项目施工单位违背承诺更换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违约金,合计涉及金额469.17万元。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中需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二是严格规范工程成本归集和核算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项目的建设成本;三是加强内部工程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特别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管理需落实到位,避免事中不落实,事后造价存在不确定性,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中介咨询人员的鉴证职能;四是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中介咨询单位的监督、考评制度;五是加强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档案管理,避免资料缺失。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第六条的规定,20163月至5月,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自开工以来至20162月底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主体工程采用BT融资建设,配套工程采用市财政补贴及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全长5.808公里,北起三环线汪家咀立交(不含汪家咀立交),自东北向西南布置,止于四环线沌口立交北侧。全线高架桥双向8车道,地面辅道双向6车道,四对8m宽平行匝道,沿线8个相交道口改造。截至20162月底,已下发的批复文件金额合计为296,719.87万元,财务报表已完进度确认金额为248,347.44万元,还有部分正在施工的配套工程未下批复文件。
  
该项目于20127月被列为市重点工程,20128月、9月、12月分别获得高架桥六车道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后高架桥变更为八车道,201312月、201412月获得调整方案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批复。2016112主体工程竣工预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BT单位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工程管理执行了四制规定,在投资控制、施工管理、质量保障、现场监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投资、进度和工程质量。在财务管理上,该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比较完整,能基本反映项目的财务收支状况。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建设管理存在项目档案不齐全、建设程序及工程招投标存在不规范行为、签证工程量核量部门未进行现场傍站、财务管理存在财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险服务及新建路灯项目政府采购中评标不严谨,涉及金额2,053.14万元。
  
(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3,890.72万元。


  (三)分包管理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63,794.41万元。
  
(四)工程量签证管理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中介跟踪咨询单位未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五)项目成本中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安全技术服务费、监理费、超付建设期利息和回购款及BT项目施工单位违背承诺更换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违约金,合计涉及金额469.17万元。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中需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二是严格规范工程成本归集和核算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项目的建设成本;三是加强内部工程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特别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管理需落实到位,避免事中不落实,事后造价存在不确定性,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中介咨询人员的鉴证职能;四是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中介咨询单位的监督、考评制度;五是加强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档案管理,避免资料缺失。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第六条的规定,20163月至5月,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自开工以来至20162月底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主体工程采用BT融资建设,配套工程采用市财政补贴及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全长5.808公里,北起三环线汪家咀立交(不含汪家咀立交),自东北向西南布置,止于四环线沌口立交北侧。全线高架桥双向8车道,地面辅道双向6车道,四对8m宽平行匝道,沿线8个相交道口改造。截至20162月底,已下发的批复文件金额合计为296,719.87万元,财务报表已完进度确认金额为248,347.44万元,还有部分正在施工的配套工程未下批复文件。
  
该项目于20127月被列为市重点工程,20128月、9月、12月分别获得高架桥六车道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后高架桥变更为八车道,201312月、201412月获得调整方案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批复。2016112主体工程竣工预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BT单位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工程管理执行了四制规定,在投资控制、施工管理、质量保障、现场监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投资、进度和工程质量。在财务管理上,该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比较完整,能基本反映项目的财务收支状况。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建设管理存在项目档案不齐全、建设程序及工程招投标存在不规范行为、签证工程量核量部门未进行现场傍站、财务管理存在财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险服务及新建路灯项目政府采购中评标不严谨,涉及金额2,053.14万元。
  
(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3,890.72万元。


  (三)分包管理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63,794.41万元。
  
(四)工程量签证管理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中介跟踪咨询单位未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五)项目成本中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安全技术服务费、监理费、超付建设期利息和回购款及BT项目施工单位违背承诺更换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违约金,合计涉及金额469.17万元。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中需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二是严格规范工程成本归集和核算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项目的建设成本;三是加强内部工程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特别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管理需落实到位,避免事中不落实,事后造价存在不确定性,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中介咨询人员的鉴证职能;四是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中介咨询单位的监督、考评制度;五是加强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档案管理,避免资料缺失。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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