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关于《武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10-10
【部门】关于《武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政策解读
【部门】关于《武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政策解读
来源:武汉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10-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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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实施武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通知》分为“总体要求、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经费渠道、发放流程、组织保障”七个部分,主要核心思路是“两个实现”,也就是通过评估,实现补贴精准化;通过平台,实现服务精确化,即:根据评估分数,确定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后,依托“互联网+居家养老”综合信息平台,在平台上为其设立相应的补贴额度,老人可按照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居家服务项目或机构养老服务,每次服务费用从平台的补贴额度中扣减,以确保“补贴”以养老服务的形式实现。 

一、关于补贴对象的解读 

《通知》中补贴对象范围主要是参照借鉴南京、杭州等城市做法,综合考虑国家、省政府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拟定的。补贴对象共有四类,其中第一、二类对象是国家、省政府文件明确要求保障的人群,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第三类对象是为了体现政府对做出特殊贡献人群的关爱,帮助他们解决养老困难,弘扬社会正能量,《通知》中将这部分对象设定为“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老人”;第四类对象是为了引导在养老方面确有困难、确有需求的人群通过“互联网+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推动“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发展,《通知》中拟定为“中心城区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老人”。除这四类对象外,各区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扩充,关于这点也在《通知》中进行了明确。 

1.经济困难的标准。在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明确补贴对象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按照我们与市财政局商定的意见,因为去年市政府出台的《武汉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是我市低收入人群认定的指导性文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也便于全市统一认定标准,此外,考虑到现实中城乡差异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因此,《通知》将“经济困难”定义为“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 

2.高龄的定义。根据全国老龄办在相关文件中的描述和外省、市的通用做法,《通知》中将高龄定义为80周岁以上。 

3.失能的认定。根据今年5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的《武汉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试行)》,老年人能力等级分为“正常、轻度、中度、重度”四个等级。《通知》中对于失能的认定也采用这一设定。 

二、关于补贴标准的解读 

《通知》中将补贴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侧重于保障,即一、二、三类对象;第二档侧重于扶助,即第四类对象,因此,第一档标准要比第二档高。 

因为我市对老年人的评估是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居住状况进行综合打分,分数越高代表老人依靠自身解决养老问题的能力越弱、越是需要扶助,为养老补贴的精准化提供了保证,再加上在《武汉市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了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的补贴区间在每月200-800元之间,所以在《通知》中将第一档的补贴标准按照分值,从800-200元之间划为了五个分值段,分别对应不同的对象,例如:96分以上就代表重度失能且居住状况不佳的低保老人等;对第二档的补贴标准,按照评估打分规则,只从年龄上进行了区分,即74分以上代表80岁以上的。 

如果同时符合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通知》中明确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享受其中一种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三、关于补贴方式的解读 

《通知》从通过补贴形式、用途、项目、结算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达到“通过平台提供服务、监测服务、考核服务、经费结算”的目的,让养老服务更加有效、精确。 

在补贴形式上,《通知》规定服务补贴以虚拟服务额度的形式充值到平台的个人帐户或电子钱包。 

补贴用途上,规定老年人可在全市“互联网+居家养老”签约服务商范围内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也可用于支付养老机构的护理费用。 

在补贴项目上,主要强调了对“三助一护”的补贴比例,对于“远程照护”服务或机构护理,规定可全额使用补贴额度,以刺激引导老人购买护理服务,重点解决养老刚需问题,对于“助餐、助医、助洁”服务,规定只能按照比例给予补助,以突出“补贴”的属性。 

在补贴结算上规定了养老服务补贴实行电子结算,老人个人账户包实行清零制度,未使用的服务额度将在满一年后归零。 

对于人户分离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的问题,《通知》中也作了明确规定,也就是由户籍地保障补贴经费发放,老人按照居住地的服务价格和补贴比例进行结算。 

四、关于经费保障的解读 

《通知》提出,按户籍实行属地管理,市、区1:1的比例配套解决。 

五、关于发放流程的解读 

《通知》中明确,养老服务补贴与养老评估同时受理、同时建档,减少申报环节,养老服务补贴实行按月发放。 

六、关于组织保障的解读 

《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动态管理、严格监督管理、营造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如: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共认共享、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核查制度;对恶意套取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服务承接主体,立即取消其签约服务商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纳入;对恶意套现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暂停其2年补贴资格等。 

武汉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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