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探索统分结合新模式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5-10
武昌:探索统分结合新模式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原来严管路段违停的处罚程序和普通路段不一样啊!”听了复议接待员的讲解,行政复议申请人徐先生恍然大悟,当场撤回了复议申请。

今年3月13日,徐先生来到武汉市武昌区交通大队行政复议接待点,称自己在某路段停车时收到违停提醒短信,随即就被交警贴了条,对方没有给予其10分钟的挪车等待时间,执法存在问题。

复议接待员询问得知,徐某的违停地点属于严管路段,随即详细解释“对于在严管路段内违停的机动车,交警将直接张贴违停罚单”的相关规定,并指导其查询网络公示的严管路段范围。

这是武汉市武昌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武昌区始终坚持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复议办案的重要理念,始终坚持统分结合的总体思路,大力构建区政府统领、司法局统筹、各部门统抓,分流便民、分类化解、分管专司、分工协作的“三统四分”行政争议化解格局。近三年来,武昌区年均办案量200件,按时办结率100%,年均纠错率约21%,年均调解、和解率约30%。2023年1-4月,综合化解率达到71.4%,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彰显。


分流便民,延伸行政争议化解触角


2021年5月,武昌区按照省、市要求,采取“示范引领、试点引路、规范引导、便民引流”的办法,择优遴选中南路司法所,在全市率先设立首批行政复议咨询服务试点,探索运行“行政复议+司法所调解”模式,统一规范“咨询、宣传、释法、引导、分流”等“五项服务”流程。通过基层司法所前端引导,向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节省群众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依法提出解决途径和意见建议,为行政争议化解指引方向。

分类化解,前移行政争议化解关口


针对交通类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多、专业性强的特点,武昌区司法局与武昌公安分局、武昌区交通大队积极沟通协商,于2022年9月在该区交通大队挂牌“武昌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点”,探索推行交通类行政复议案件“四前”办理模式:前移阵地,设立全市首个交通类复核调解服务点,打通交通类执法与行政复议衔接通道,前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阵地,为复议申请人拓宽“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化解路径;前出力量,推动复议调解力量下沉,选派经验丰富的行政复议联络员和调解员进驻区交通大队,设立交通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开展行政复议咨询受理、转接代办和行政争议调解等;前置关口,由区交通大队对申请事项先行复核自查,现场核查、自主纠错、无错释法,复核与调解和解相结合,实现行政执法自查自纠与普法教育的关口前置;前端化解,坚持源头治理,大力推动先化解后复议,千方百计降数量、控增量、提质量、防变量,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复议前端,实现减轻复议压力、减少矛盾纠纷、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平安系数等“两减两升”目标。截至目前,该服务点共收案254件,化解231件,前端化解率达90.9%。

分管专司,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坚持“复议为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职能,将行政争议化解融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应收尽收,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对属于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案件,做到100%收案;对于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的,先予受理,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化。刀刃向内,严格复议审查尺度,做到有错纠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无错释理,争取群众理解支持,2022年,纠错率达27.3%。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九成未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得到群众认可,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行政复议决定,无一败诉,得到法院支持。案结事了,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对符合调解、和解条件的案件,鼓励行政机关组织参与调解、和解工作,积极搭建沟通平台促进争议化解。2022年,调解、和解率达26.6%,2023年1-4月达到57.1%。

分工协作,凝聚行政争议化解合力


行政争议化解涉及各个部门,协调难度大,必须聚指成拳、聚力抓建。2022年5月,武昌区法院、武昌区检察院、武昌区司法局出台《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大力推行“一平台推进、三部门联动、六机制运行”的“136”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纠纷联动模式:搭建一个行政争议区级化解平台,推动法、检、司三个部门联动和各部门参与,健全多元化解、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司法救助、联合调研、普法宣传等“六项工作”运行机制,大力营造统是“一盘棋”、抓是“一条心”、建是“一家人”的浓厚氛围,凝聚共抓共管共促和谐的合力。

今年4月,省政府调研组到武昌区开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专题调研,武昌区“三统四分”行政复议化解格局及交通类行政复议案件“四前”办理模式得到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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