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和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08
市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单位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1-09-08

市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和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17:00 【 下载 】  字号:[ ]

各区(开发区、风景区)安委会,各市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自贸办: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9月4日4时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境内229国道,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一辆无牌拖拉机,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9月5日14时30分左右,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一辆皮卡车翻车坠入山沟,目前已致12人死亡,2人受伤。今年1-8月份,我省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7人;8月22日,襄阳市志达海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污水池清淤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9月1日,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7人受伤。8月26日,沪蓉高速鲁台服务区西向东1公里处,发生追尾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对此,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势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1〕42号)要求,强化监管,坚决防范道路交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群众出行增多,正处企业生产经营旺季,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确保“十四五”良好开局到了关键时期。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深入分析研究事故背后的管理、技术、社会环境、员工心态等方面原因,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监管短板,消除工作盲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要迅速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推进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道路、重点桥梁隧道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整治一批道路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围绕“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即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以下简称重点车辆)和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桥隧,物流园区、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开展以下工作:

(一)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假牌假证、假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假通行证,超速、闯红灯、违规走禁行、违规向桥隧闯限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重点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审验,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行为;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行为。

(三)严厉打击重点车辆视频动态监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存在超速、疲劳驾驶或关停动态监控系统行为和违规经营行为,闭环处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假从业资格证、假道路运输证、假维保、非法改装、非法运输、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不按规定安装及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的行为等违法行为。

(五)严厉打击重点车辆驾驶人员无从业资质、无证、从业资质过期、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和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六)严厉打击汽车客运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运实名制购票等制度的行为;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站外揽客的行为。

(七)严厉打击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擅自在道路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等违法行为。

(八)严厉打击占用、挖掘桥面和隧道路面,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通行桥隧;在大型隧道内运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等违法行为。

(九)严厉打击其它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

三、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一)整治的目标、时间和范围。要深刻汲取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有限空间作业中易发生事故的各方面问题和隐患,有效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防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在农业农村、环保、市政、工程建设、物流运输、城镇燃气、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地窖、化粪池、沼气池、污水池(井)、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酱菜池、发酵池、垃圾站、粮仓、料仓、贮罐、反应塔(釜)等重点场所的有限空间作业开展集中整治。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各级政府落实领导责任的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的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是否承担起本地区和所分管行业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的责任;是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对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专题研究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隐患。

2.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三个必要”要求;是否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有效查处;是否开展了宣传教育培训。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安全培训;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审批作业;是否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配齐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应急救援装备;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的信息通报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和外省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对非法违法信息及时通报、及时查处。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单位和管理单位从严落实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指导,全面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二)强化宣教培训。各区、各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科普教育宣传工程。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大科普宣传,普及道路交通、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常识,加大典型事故经验教训、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强化执法和问责。各区、各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和有限空间作业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现道路交通和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执法常态化,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于9月15日前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电子版和PDF盖章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个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涉及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有关部门只报市级层面整治情况和数据,各区报本区综合整治情况和数据),并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和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日常考核。

联 系 人:张伟  喻天成

联系电话:82280435   82898326  

电子邮箱:whajjjg3c@163.com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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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开发区、风景区)安委会,各市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自贸办: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9月4日4时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境内229国道,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一辆无牌拖拉机,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9月5日14时30分左右,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一辆皮卡车翻车坠入山沟,目前已致12人死亡,2人受伤。今年1-8月份,我省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7人;8月22日,襄阳市志达海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污水池清淤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9月1日,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7人受伤。8月26日,沪蓉高速鲁台服务区西向东1公里处,发生追尾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对此,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势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1〕42号)要求,强化监管,坚决防范道路交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群众出行增多,正处企业生产经营旺季,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确保“十四五”良好开局到了关键时期。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深入分析研究事故背后的管理、技术、社会环境、员工心态等方面原因,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监管短板,消除工作盲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要迅速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推进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道路、重点桥梁隧道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整治一批道路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围绕“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即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以下简称重点车辆)和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桥隧,物流园区、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开展以下工作:

(一)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假牌假证、假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假通行证,超速、闯红灯、违规走禁行、违规向桥隧闯限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重点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审验,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行为;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行为。

(三)严厉打击重点车辆视频动态监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存在超速、疲劳驾驶或关停动态监控系统行为和违规经营行为,闭环处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假从业资格证、假道路运输证、假维保、非法改装、非法运输、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不按规定安装及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的行为等违法行为。

(五)严厉打击重点车辆驾驶人员无从业资质、无证、从业资质过期、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和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六)严厉打击汽车客运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运实名制购票等制度的行为;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站外揽客的行为。

(七)严厉打击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擅自在道路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等违法行为。

(八)严厉打击占用、挖掘桥面和隧道路面,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通行桥隧;在大型隧道内运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等违法行为。

(九)严厉打击其它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

三、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一)整治的目标、时间和范围。要深刻汲取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有限空间作业中易发生事故的各方面问题和隐患,有效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防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在农业农村、环保、市政、工程建设、物流运输、城镇燃气、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地窖、化粪池、沼气池、污水池(井)、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酱菜池、发酵池、垃圾站、粮仓、料仓、贮罐、反应塔(釜)等重点场所的有限空间作业开展集中整治。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各级政府落实领导责任的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的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是否承担起本地区和所分管行业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的责任;是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对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专题研究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隐患。

2.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三个必要”要求;是否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有效查处;是否开展了宣传教育培训。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安全培训;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审批作业;是否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配齐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应急救援装备;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的信息通报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和外省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对非法违法信息及时通报、及时查处。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单位和管理单位从严落实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指导,全面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二)强化宣教培训。各区、各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科普教育宣传工程。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大科普宣传,普及道路交通、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常识,加大典型事故经验教训、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强化执法和问责。各区、各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和有限空间作业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现道路交通和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执法常态化,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于9月15日前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电子版和PDF盖章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个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涉及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有关部门只报市级层面整治情况和数据,各区报本区综合整治情况和数据),并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和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日常考核。

联 系 人:张伟  喻天成

联系电话:82280435   82898326  

电子邮箱:whajjjg3c@163.com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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