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实施现行《职业教育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9号)》有关要求,建立与类型教育特点相适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武汉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教育局

2023530

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武汉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与类型教育特点相适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度开始,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执行《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职成〔2023 3号)和《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武教职成〔20221号)要求,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保障,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形成办学质量考核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强化质量内涵建设,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办学效益,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评价范围

(一)年度考核:具有正常办学行为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市直中专、区职业教育中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教中职班。

(二)达标工程: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

(三)双优计划:立项为市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三、评价内容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健全职业学校评价要求,年度考核重点评价中等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落实、人才培养、产教融合、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服务贡献、发展能力、扣分名目。考核按自然年度组织实施,根据每年重点任务,对相关指标进行优化和调整,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现有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总体数量与人均数量相结合的原则系统设计指标体系,由基准指标、增量指标组成,包括8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8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1000 分。量化数据从相关年度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全市财政决算等法定数据以及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学分银行”https//xfyh.veducation.cn/ )采集数据中,直接提取或提取相关数据作为基数进行调整计算。

四、评价程序

(一)评价组织。市教育局制定评价指标、考核方案。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组织实施,引入第三方评价,统筹同步开展年度考核、达标工程双优计划评价工作。

(二)制定方案。当年5 月,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年度考核方案、完善评价指标,各区教育局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制定所属学校实施方案、工作措施。

(三)数据采集。当年6 月,学校静态填报上半年数据;7~9月,师生动态录入数据;10月,职教数据月,全市集中采集数据;后期补录数据。学校数据管理员、主管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登录学分银行https//xfyh.veducation.cn/)审核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

(四)开展自评。当年 11月,学校对照《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见附件),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查评分表,报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学分银行向市教育局提报自评材料。

(五)组织评价。当年 12月,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结合学分银行的相关数据,组织专家对照《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到校现场考核评价。

(六)确定结果。次年 1 月,市教育局按照所有学校考核评价得分排名,分为市直中专、区职业教育中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大组别,公布3大类考核评价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 ABC 三个档次,A 档为考核得分前 25%学校、B档为考核得分中间65%学校、C 档为考核得分后 10%学校。

达标工程考核结果: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合格学校

双优计划考核结果:择优动态授予武汉市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五星、四星、三星级别标识。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评价结果可作为各学校、各区教育局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确定为 A 档、达标合格学校、五星的学校,在市级中职基础能力建设专项中予以倾斜支持。对考核评价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区校,将约谈该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责任处室。

(三)各学校针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各区教育局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一年度考核评价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各区、各相关部门、各学校在工作过程中好的作法经验和遇到的困难问题,请及时反馈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人:肖江帆、周志文、姚;联系电话:65608446,邮箱:382165417@qq.com

附件: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


附件

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性质

一、政策落实

100分)

1.领导重视

20分)

1.主管部门专题研究学校发展到校调研检查指导(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主管部门领导关于学校改革创新工作的签示件(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2.组织保障

20分)

1.党的领导(10分):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统筹实施(10分):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及学校高质量发展等目标任务,主管部门明确职能处室、建章立制、成立专班、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3.政策支持

20分)

1.发展规划(10分):主管部门将学校发展列入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区域或行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学校发展(10分):主管部门出台区域或行业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鼓励支持学校新扩改建、招聘引进、培养培训师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发展。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4.资金支持

40分)

1.经费投入(20分):主管部门投入按时、足额到位。根据经费投入同比增长情况排序,最高计20分。

2.经费使用(10分):经费执行率高,资金使用匹配度高。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经费管理(10分)。建立项目建设经费管理制度,管理规范,专款专用。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二、人才培养       200分)

5.党建引领

30分)

1.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10分):学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现行《职业教育法》培训等。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加强党的组织领导(10分):学校党组织重视支持职业教育和学校建设发展,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建设。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3.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10分):以党建带动学校德育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教学改革、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6.立德树人

40分)

1.育人体系(10分):建立并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相关材料最高6分;综合评价最高4分。

2.思政课程(10分):开齐开足思想政治课。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3.队伍建设(10分):学校有德育管理人员、班主任队伍,配备专职心理健康、体育、美育教师。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4.德育活动(10分):参与职教周、文明风采、班主任能力大赛等活动。每参与11分,累计最高10分。

定性定量结合

7.在校体验

30分)

1.在校生满意度(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毕业生满意度(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家长满意度(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8.就业(含升学)质量

40分)

1.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10分,不含升学)。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用人单位满意度(20分,包括就业单位和升学高校)。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升学率和质量(10分):本科上线,排序赋分,最高计7分;专科上线率,分档赋分,最高计3分。

定量

9.证书比例

20分)

1.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专业覆盖率(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通过率(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10.技能大赛

40分)

1.教育部门举办的市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计5分、4分、3分,省级按2倍计分,国家级按4倍计分;行业部门举办的参考计分,累计最高40分。

定量

三、产教融合

100 分)

11.实训基地(30分)

1.基地建设情况(10分):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数(5分),校企共建校外实训基地数(5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基地使用情况(10分):基地的使用率及管理情况。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基地建设成效(10分):立项建设市级及以上高水平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市级4/项,省级7/项,国家级10/项,最高计10分。

定量

12.产教联合

20分)

1.参与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共同体)数(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牵头或参与行指委、专指委、教指委等组织(10分)。牵头市级每个4分、参与每个2分;牵头省级每个5分、参与每个3分;牵头国家级每个6分,参与每个4分,累计最高计10分。

定量

13.校企合作(30分)

1.校企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方案(8分)。按覆盖率进行分档赋分,最高计8分。

2.教材建设(6分):校企共同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实训教材数。每本2分,累计最高计6分。

3.资源建设(6分):校企共同开发课程资源。每项2分,累计最高计6分。

4.双向交流(10分):企业师傅进校任教,教师下企业实践。相关材料,最高6分;综合评分,最高4分。

定量

14.实习管理(20分)

1.       规章制度(10分)。学校实习管理落实方案等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       过程监管(10分)。实习跟踪指导、服务等过程管理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四、专业建设 150分)

15.专业设置

20分)

1.专业动态调整(10分)。学校专业每年新增和淘汰更新率,最高计10分,高到低排序计分,无则计0分。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落实率(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16.课程建设

40分)

1.课程体系(10分):依据国家标准,科学制订课程体系。相关材料,最高6分;综合评价,最高4分。

2.课程标准(10分):校级课程标准按覆盖率。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精品课程(20分)。按国家级、省市级、校(区)级分级赋分,累计最高计20分。

定性定量结合

17.教法改革

30分)

1.探索并推行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法改革(15分)。提供1 个典型案例,最高计15分。

2.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效融合,拓展教育教学空间(15分)。提供1 个典型案例,最高计15分。

定性定量结合

18.教材建设

30分)

1.教师主编、参编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0分)。每一本5分、3分,累计最高计10分。

2.教师主编、参编公开发行教材(10分)。每一本4分、2分,累计最高计10分。

3.教师开发校本教材(10分)。每一本3分,累计最高计10分。

定量

19.建设成效

30分)

1.专业综合实力(10分)。国家示范专业点5分,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3分,省市级特色、品牌、重点专业,省级12分,市级11分。同专业取最高分,累计最高计10分。

2.优质专业建设(20分)。1个省级5分,1个市级4分,同专业取最高分,累计最高计20分。

定量

五、师资队伍200分)

20.结构比例

30分)

1.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占比(10分)。综合评分,最高计10分。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10分)。综合评分,最高计10分。

3.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10分)。综合评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21.双师型建设

20分)

1.“双师型队伍建设的制度、机制建设(10分)。提供相关资料,最高计10分。

2.“双师型教师占比,初级、中高级占比(10分)。综合评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22.队伍建设

40分)

1.教学名师(20分)。国家级8/人、省级5/人、市级3/人,区级2/人,累计最高20分。

2.区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或名师工作室(20分)。国家级8/个、省级5/个、市级3/个,区级2/个,累计最高计20分。

定量

23.教学研究

40分)

1.规划课题(10分):国家级5/个、省级3/个、市级2/个,区级1/个,累计最高计10分。

2.标准制定情况(10分):参与国家级8/项、省级5/项、市级3/项,累计最高计15分。

3.教学成果奖、教材建设奖(20分):主持国家级15/项,省级10/项,市级特等、一等、二等每项分别计543分,同成果取最高分,累计最高计20分。

定量

24.教师竞赛

40分)

1.市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计543分,省级按2倍计分,国家级按4倍计分,累计最高计40分。

定量

25.教师发展

30分)

1.制订教师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等(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制订教师评价与激励机制(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3.教师培训(10分):参加国家级培训3/人,省级培训2/人,市级培训1/人,累计最高计10分。

定性定量结合

六、服务贡献      100分)

26.技术服务

30分)

1.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次数(10分)。每次2分,累计最高计10分。

2.服务企业研发产品(5分)。每项3分,累计最高计5分。

3.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形成典型案例(15分)。最高计10分;综合评价,最高计5分。

定量

27.职业培训

20分)

1.年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开展职业培训服务场次(10分)。开展一次得3分,累计最高计10分。

定性定量结合

28.继续教育

10分)

1.社区教育服务项目数(10分)。每项5分,累计最高计10分。

定量

29.社会公益

40分)

1.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10次(10分)。服务10次计5分,增加1次加1分,累计最高计10分。

2.开展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场次(10分)。每次计2分,累计最高计10分。

3.服务乡村振兴项目数(10分)。每项计5分,累计最高计10分。

4.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形成典型案例(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七、发展能力 150分)

30.基础条件

40分)

1.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武汉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办学条件的重点监测指标及标准,全部达标,计40分,不达标的每项扣5分。

定量

31.数字化水平

30分)

1.学校网站建设(10分)。有且及时更新,最高计10分;更新不及时,最高计6分;没有网站,则计0分。

2.校园管理平台(20分)。覆盖学校办公、教务、学生、人事、财务、后勤、实习实训等主要管理与服务业务职能,每个模块计4分,累计最高计20分。

定量

32.内部治理

20分)

1.学校管理体系建设情况(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情况(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量定性结合

33.项目承办

30分)

1.承办比赛、活动情况(30分)。国家级8/项、省级5/项、市级3/项、校级2/项,累计最高计30分。

定量

34.综合荣誉

30分)

1.学校荣誉(30分)。国家级10/项、省级7/项、市级5/项、区级4/项,累计最高计30分。

定量

八、扣分名目

35.安全稳定

1.出现校园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重大事故,本年度考核评价总分计0分。

2.出现重大舆情事件,或出现越级信访、群体事件等,本年度考核评价总分计0分。

定性定量结合

36.其他事项

1.因办学行为等问题被区级及以上部门追责问责,计-200分。

2.被国家、省级、市级、区级通报批评,每项计-500分、-400分、-300分、-200分。

3.市级会议、通知活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任务书、双月报、绩效报告、数据采集、报送材料等未按期保质完成,每次计-50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

定量

2023-05-30 14:55

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实施现行《职业教育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9号)》有关要求,建立与类型教育特点相适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武汉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教育局

2023530

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武汉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与类型教育特点相适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度开始,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执行《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职成〔2023 3号)和《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武教职成〔20221号)要求,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保障,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形成办学质量考核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强化质量内涵建设,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办学效益,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评价范围

(一)年度考核:具有正常办学行为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市直中专、区职业教育中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教中职班。

(二)达标工程: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

(三)双优计划:立项为市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三、评价内容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健全职业学校评价要求,年度考核重点评价中等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落实、人才培养、产教融合、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服务贡献、发展能力、扣分名目。考核按自然年度组织实施,根据每年重点任务,对相关指标进行优化和调整,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现有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总体数量与人均数量相结合的原则系统设计指标体系,由基准指标、增量指标组成,包括8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8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1000 分。量化数据从相关年度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全市财政决算等法定数据以及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学分银行”https//xfyh.veducation.cn/ )采集数据中,直接提取或提取相关数据作为基数进行调整计算。

四、评价程序

(一)评价组织。市教育局制定评价指标、考核方案。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组织实施,引入第三方评价,统筹同步开展年度考核、达标工程双优计划评价工作。

(二)制定方案。当年5 月,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年度考核方案、完善评价指标,各区教育局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制定所属学校实施方案、工作措施。

(三)数据采集。当年6 月,学校静态填报上半年数据;7~9月,师生动态录入数据;10月,职教数据月,全市集中采集数据;后期补录数据。学校数据管理员、主管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登录学分银行https//xfyh.veducation.cn/)审核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

(四)开展自评。当年 11月,学校对照《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见附件),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查评分表,报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学分银行向市教育局提报自评材料。

(五)组织评价。当年 12月,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结合学分银行的相关数据,组织专家对照《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到校现场考核评价。

(六)确定结果。次年 1 月,市教育局按照所有学校考核评价得分排名,分为市直中专、区职业教育中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大组别,公布3大类考核评价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 ABC 三个档次,A 档为考核得分前 25%学校、B档为考核得分中间65%学校、C 档为考核得分后 10%学校。

达标工程考核结果: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合格学校

双优计划考核结果:择优动态授予武汉市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五星、四星、三星级别标识。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评价结果可作为各学校、各区教育局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确定为 A 档、达标合格学校、五星的学校,在市级中职基础能力建设专项中予以倾斜支持。对考核评价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区校,将约谈该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责任处室。

(三)各学校针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各区教育局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一年度考核评价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各区、各相关部门、各学校在工作过程中好的作法经验和遇到的困难问题,请及时反馈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人:肖江帆、周志文、姚;联系电话:65608446,邮箱:382165417@qq.com

附件: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


附件

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性质

一、政策落实

100分)

1.领导重视

20分)

1.主管部门专题研究学校发展到校调研检查指导(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主管部门领导关于学校改革创新工作的签示件(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2.组织保障

20分)

1.党的领导(10分):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统筹实施(10分):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及学校高质量发展等目标任务,主管部门明确职能处室、建章立制、成立专班、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3.政策支持

20分)

1.发展规划(10分):主管部门将学校发展列入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区域或行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学校发展(10分):主管部门出台区域或行业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鼓励支持学校新扩改建、招聘引进、培养培训师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发展。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4.资金支持

40分)

1.经费投入(20分):主管部门投入按时、足额到位。根据经费投入同比增长情况排序,最高计20分。

2.经费使用(10分):经费执行率高,资金使用匹配度高。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经费管理(10分)。建立项目建设经费管理制度,管理规范,专款专用。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二、人才培养       200分)

5.党建引领

30分)

1.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10分):学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现行《职业教育法》培训等。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加强党的组织领导(10分):学校党组织重视支持职业教育和学校建设发展,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建设。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3.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10分):以党建带动学校德育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教学改革、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6.立德树人

40分)

1.育人体系(10分):建立并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相关材料最高6分;综合评价最高4分。

2.思政课程(10分):开齐开足思想政治课。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3.队伍建设(10分):学校有德育管理人员、班主任队伍,配备专职心理健康、体育、美育教师。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4.德育活动(10分):参与职教周、文明风采、班主任能力大赛等活动。每参与11分,累计最高10分。

定性定量结合

7.在校体验

30分)

1.在校生满意度(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毕业生满意度(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家长满意度(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8.就业(含升学)质量

40分)

1.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10分,不含升学)。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用人单位满意度(20分,包括就业单位和升学高校)。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升学率和质量(10分):本科上线,排序赋分,最高计7分;专科上线率,分档赋分,最高计3分。

定量

9.证书比例

20分)

1.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专业覆盖率(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通过率(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10.技能大赛

40分)

1.教育部门举办的市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计5分、4分、3分,省级按2倍计分,国家级按4倍计分;行业部门举办的参考计分,累计最高40分。

定量

三、产教融合

100 分)

11.实训基地(30分)

1.基地建设情况(10分):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数(5分),校企共建校外实训基地数(5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基地使用情况(10分):基地的使用率及管理情况。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基地建设成效(10分):立项建设市级及以上高水平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市级4/项,省级7/项,国家级10/项,最高计10分。

定量

12.产教联合

20分)

1.参与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共同体)数(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2.牵头或参与行指委、专指委、教指委等组织(10分)。牵头市级每个4分、参与每个2分;牵头省级每个5分、参与每个3分;牵头国家级每个6分,参与每个4分,累计最高计10分。

定量

13.校企合作(30分)

1.校企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方案(8分)。按覆盖率进行分档赋分,最高计8分。

2.教材建设(6分):校企共同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实训教材数。每本2分,累计最高计6分。

3.资源建设(6分):校企共同开发课程资源。每项2分,累计最高计6分。

4.双向交流(10分):企业师傅进校任教,教师下企业实践。相关材料,最高6分;综合评分,最高4分。

定量

14.实习管理(20分)

1.       规章制度(10分)。学校实习管理落实方案等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       过程监管(10分)。实习跟踪指导、服务等过程管理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四、专业建设 150分)

15.专业设置

20分)

1.专业动态调整(10分)。学校专业每年新增和淘汰更新率,最高计10分,高到低排序计分,无则计0分。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落实率(10分)。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16.课程建设

40分)

1.课程体系(10分):依据国家标准,科学制订课程体系。相关材料,最高6分;综合评价,最高4分。

2.课程标准(10分):校级课程标准按覆盖率。分档赋分,最高计10分。

3.精品课程(20分)。按国家级、省市级、校(区)级分级赋分,累计最高计20分。

定性定量结合

17.教法改革

30分)

1.探索并推行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法改革(15分)。提供1 个典型案例,最高计15分。

2.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效融合,拓展教育教学空间(15分)。提供1 个典型案例,最高计15分。

定性定量结合

18.教材建设

30分)

1.教师主编、参编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0分)。每一本5分、3分,累计最高计10分。

2.教师主编、参编公开发行教材(10分)。每一本4分、2分,累计最高计10分。

3.教师开发校本教材(10分)。每一本3分,累计最高计10分。

定量

19.建设成效

30分)

1.专业综合实力(10分)。国家示范专业点5分,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3分,省市级特色、品牌、重点专业,省级12分,市级11分。同专业取最高分,累计最高计10分。

2.优质专业建设(20分)。1个省级5分,1个市级4分,同专业取最高分,累计最高计20分。

定量

五、师资队伍200分)

20.结构比例

30分)

1.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占比(10分)。综合评分,最高计10分。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10分)。综合评分,最高计10分。

3.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10分)。综合评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21.双师型建设

20分)

1.“双师型队伍建设的制度、机制建设(10分)。提供相关资料,最高计10分。

2.“双师型教师占比,初级、中高级占比(10分)。综合评分,最高计10分。

定量

22.队伍建设

40分)

1.教学名师(20分)。国家级8/人、省级5/人、市级3/人,区级2/人,累计最高20分。

2.区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或名师工作室(20分)。国家级8/个、省级5/个、市级3/个,区级2/个,累计最高计20分。

定量

23.教学研究

40分)

1.规划课题(10分):国家级5/个、省级3/个、市级2/个,区级1/个,累计最高计10分。

2.标准制定情况(10分):参与国家级8/项、省级5/项、市级3/项,累计最高计15分。

3.教学成果奖、教材建设奖(20分):主持国家级15/项,省级10/项,市级特等、一等、二等每项分别计543分,同成果取最高分,累计最高计20分。

定量

24.教师竞赛

40分)

1.市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计543分,省级按2倍计分,国家级按4倍计分,累计最高计40分。

定量

25.教师发展

30分)

1.制订教师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等(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制订教师评价与激励机制(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3.教师培训(10分):参加国家级培训3/人,省级培训2/人,市级培训1/人,累计最高计10分。

定性定量结合

六、服务贡献      100分)

26.技术服务

30分)

1.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次数(10分)。每次2分,累计最高计10分。

2.服务企业研发产品(5分)。每项3分,累计最高计5分。

3.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形成典型案例(15分)。最高计10分;综合评价,最高计5分。

定量

27.职业培训

20分)

1.年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开展职业培训服务场次(10分)。开展一次得3分,累计最高计10分。

定性定量结合

28.继续教育

10分)

1.社区教育服务项目数(10分)。每项5分,累计最高计10分。

定量

29.社会公益

40分)

1.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10次(10分)。服务10次计5分,增加1次加1分,累计最高计10分。

2.开展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场次(10分)。每次计2分,累计最高计10分。

3.服务乡村振兴项目数(10分)。每项计5分,累计最高计10分。

4.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形成典型案例(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性定量结合

七、发展能力 150分)

30.基础条件

40分)

1.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武汉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办学条件的重点监测指标及标准,全部达标,计40分,不达标的每项扣5分。

定量

31.数字化水平

30分)

1.学校网站建设(10分)。有且及时更新,最高计10分;更新不及时,最高计6分;没有网站,则计0分。

2.校园管理平台(20分)。覆盖学校办公、教务、学生、人事、财务、后勤、实习实训等主要管理与服务业务职能,每个模块计4分,累计最高计20分。

定量

32.内部治理

20分)

1.学校管理体系建设情况(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2.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情况(10分)。相关材料,最高计6分;综合评价,最高计4分。

定量定性结合

33.项目承办

30分)

1.承办比赛、活动情况(30分)。国家级8/项、省级5/项、市级3/项、校级2/项,累计最高计30分。

定量

34.综合荣誉

30分)

1.学校荣誉(30分)。国家级10/项、省级7/项、市级5/项、区级4/项,累计最高计30分。

定量

八、扣分名目

35.安全稳定

1.出现校园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重大事故,本年度考核评价总分计0分。

2.出现重大舆情事件,或出现越级信访、群体事件等,本年度考核评价总分计0分。

定性定量结合

36.其他事项

1.因办学行为等问题被区级及以上部门追责问责,计-200分。

2.被国家、省级、市级、区级通报批评,每项计-500分、-400分、-300分、-200分。

3.市级会议、通知活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任务书、双月报、绩效报告、数据采集、报送材料等未按期保质完成,每次计-50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

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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