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1-10
武汉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和武汉市“先证后照”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部署,特制定我局2020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计划。

1.抽查内容:对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的检查,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和不完整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对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2.抽查对象:全市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以2019年年底1.26万在库单位为总体进行随机抽样。

3.抽查方式:通过市随机监管平台抽查任务管理模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4.抽查比例及频次:全年抽查比例约占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总量的1%;分2次实施,上半年计划在5月底前实施;下半年计划在10月底前实施。

5.检查层级:市、区共同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由执法支队统一制定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通报抽查结果并推进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或违法案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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