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2-24
武汉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眼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为加快构建现代统计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为切实加强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坚持把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面加强局党组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领导,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处室层层抓落实。

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工作部署。2020年,我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其中围绕宪法、监察法、民法典、统计法等集中讨论学习2次。

6月,我局召开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视频会,对今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的学习,做好迎接国家统计督察的各项准备,抓好“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加强全市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细化目标,强化清单管理

2020年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统计法治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从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拟订了21条目标,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定《武汉市统计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三)创新模式,强化普法宣传

1、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区局在大型广场设立现场法律咨询台,展出宣传展版,播放统计法治宣传片,派发《统计法知识宣传册》和《统计违法案例选登》等宣传资料,利用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发送普法宣传短信,向群众广泛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让广大市民了解统计法、支持统计法、宣传统计法。

2、组织重要文件《选编》的发放学习。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确保《意见》《办法》《规定》贯彻落实到位,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及时发送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市区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专题学习。

3、宣传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组织开展全市各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工作业务骨干业务培训。同时将统计法治工作培训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到企业调研、与部门联系工作、特别是全市统计年报会都把宣传统计法作为重要内容。2020年,利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机会,对近5万名抽调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树立依法普查意识。同时通过发放致普查对象一封信的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依法普查和依法申报普查数据意识明显提升。

4、以考试促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七五”普法培训和考试,并将培训和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积极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网上学法,组织参加全省学法用法无纸化统考,平均分超过90分,合格率为100%。

(四)依法依规,规范统计行为

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国统字〔2016〕18号)要求,2020年我局继续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行动,坚决杜绝涉嫌干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报数以及将统计部门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第一责任人的有关文件和做法。同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查。

(五)严格管理,加强执法力量

2020年,我局制定了《武汉市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管理规定(试行)》,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资格准入与分类管理、监督约束与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试、执法证件、执法纪律等实行统一管理。同时,还制定了《武汉市统计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加强执法力量一直是我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颁发工作的通知》和省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紧紧抓住今年国家局放开统计执法证名额限制的有利时机,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参加2020年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市区共42人参加考试,其中23人考试合格。至此,全市统计系统将有50人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明显加强。

(六)规范操作,提升执法水平

加强对“一单两库”的动态管理,全面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三项制度”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双随机”制度和公示信息。加大执法检查结果的运用力度,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区,做好对问题企业的移交、查处结果的督办,逐步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2020年,我局随机抽取72家“四上”企业(单位)和8名统计执法人员,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涵盖14个区(开发区)的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批零住餐、服务业等多个专业,检查结果及时向各区统计局反馈,并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七)加强监督,推进平台使用

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举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上级转办案件,及时做好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到位;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不断完善约谈、督办、限期整改等制度,加强对违法案件的通报和曝光,对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坚决进行公示。

推进市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使用。组织收集统计执法人员相关信息资料;整理2019年统计执法案卷,按照行政执法案卷内容完整、规范的要求,及时将有关统计违法案卷资料和全市统计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录入、上传到市执法管理和监督云平台。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市统计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建设要求,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纲要》《规定》。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切实履行推进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分管负责人主体责任。

(二)创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拓宽渠道,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及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全面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努力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环境。

(三)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对标国家统计局、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督导检查、数据核查、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转交转办、移交、举报案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全面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四)切实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建立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培训,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法治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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