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武汉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

武汉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

2017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  武汉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担负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等项司法行政任务。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

(三)拟订全市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法制宣传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学研究等法律社团的活动。

(五)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等。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司法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2个。

纳入武汉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武汉市司法局法制培训和调解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司法局总编制人数2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8人。在职实有人数208人。

离退休人员223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214

第二部分  武汉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部门:武汉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8,8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29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0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6,621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六、其他收入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1,69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34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22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49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24

8,885

本年支出合计

51

8,88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

1

总计

27

8,886

总计

54

8,88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行=(134567)行;27行=(242526)行;

51行=(282950)行54行=(515253)行。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部门:武汉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7

合计

8,885

8,88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621

6,621

20402

公安

30

3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0

30

20406

司法

6,591

6,591

2040601

行政运行

3,771

3,771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88

588

2040603

机关服务

564

564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97

197

2040605

普法宣传

204

204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179

179

2040607

法律援助

393

393

2040608

司法统一考试

345

345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350

35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97

1,69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97

1,697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97

1,69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0

340

21005

医疗保障

340

34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79

279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54

54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7

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7

22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7

22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4

154

2210202

提租补贴

73

7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部门:武汉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885

7,472

1,41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621

5,208

1,413

20402

公安

30

0

3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0

0

30

20406

司法

6,591

5,208

1,383

2040601

行政运行

3,771

3,771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88

436

152

2040603

机关服务

564

180

384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97

109

88

2040605

普法宣传

204

162

42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179

135

44

2040607

法律援助

393

169

224

2040608

司法统一考试

345

216

129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350

30

32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97

1,69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97

1,697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97

1,69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0

340

21005

医疗保障

340

34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79

279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54

54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7

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7

22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7

22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4

154

2210202

提租补贴

73

7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部门:武汉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8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3

三、国防支出

32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6,621

6,621

5

五、教育支出

34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1,697

1,69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340

34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227

22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8,885

本年支出合计

53

8,885

8,88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1

1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1

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

56

28

57

总计

29

8,886

总计

58

8,886

8,88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行=(12)行;25行=(2627)行;29行=(2425)行;

53行=(303152)行;58行=(5354)行。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部门:武汉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8,885

7,472

1,41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621

5,208

1,412

20402

公安

30

3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0

30

20406

司法

6,591

5,208

1,383

2040601

行政运行

3,771

3,771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88

436

152

2040603

机关服务

564

180

384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97

109

88

2040605

普法宣传

204

162

42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179

135

44

2040607

法律援助

393

169

224

2040608

司法统一考试

345

216

129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350

30

32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97

1,69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97

1,697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97

1,69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0

340

21005

医疗保障

340

34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79

279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54

54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7

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7

22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7

22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4

154

2210202

提租补贴

73

7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栏各行。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部门:武汉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名称

金额

工资福利支出

3,774

商品和服务支出

735

其他资本性支出

9

基本工资

624

办公费

47

房屋建筑物购建

津贴补贴

1,293

印刷费

4

办公设备购置

6

奖金

1,605

咨询费

专用设备购置

3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52

手续费

基础设施建设

伙食补助费

水费

6

大型修缮

绩效工资

电费

49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邮电费

30

物资储备

职业年金缴费

取暖费

土地补偿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物业管理费

128

安置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54

差旅费

10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离休费

142

因公出国(境)费用

拆迁补偿

退休费

2,114

维修()

48

公务用车购置

退职(役)费

租赁费

96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抚恤金

36

会议费

1

产权参股

生活补助

培训费

其他资本性支出

救济费

公务接待费

3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医疗费

186

专用材料费

企业政策性补贴

助学金

被装购置费

事业单位补贴

奖励金

专用燃料费

财政贴息

生产补贴

劳务费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住房公积金

375

委托业务费

37

债务利息支出

提租补贴

89

工会经费

60

国内债务付息

购房补贴

福利费

18

国外债务付息

采暖补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

其他支出

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交通费用

116

赠与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

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8

人员经费合计

6,728

公用经费合计

74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部门:武汉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02

20

152

152

30

68

63

63

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调整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1栏各行=(236)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7栏各行=(8912)栏各行;9栏各行=10+11)栏各行。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部门:武汉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6栏各行=(123)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

说明:2016年度武汉市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武汉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8886万元,支出总计888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2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2万元,占本年支出84.10%;项目支出1413万元,占本年支出15.9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8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2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8885万元,支出决算为88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7472万元,项目支出141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机关服务项目384万元。主要成效:做好物业管理、网络维护、大型会议、大宗专项印刷、劳务派遣人员等后勤服务工作,进行人员教育培训、大型修缮,为部门正常运行管理提供保障。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182万元。主要成效:进行场所维修、设备购置、禁毒基地维护、社区矫治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全面推进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分阶段教育,落实个案矫正措施。组建专家库,成立社区矫正讲师团,扩大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试点范围。

(三)法律援助项目224万元。主要成效落实向社会公开提高审批效率,解决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难问题的五项承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地。市、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576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104803件,评查案件685件。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对《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一周年的执法检查活动。成立市劳动维权法律援助服务团,为3000余农民工共讨回欠薪近2000万元。在全市各区看守所、人民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共开展法律咨询3963人次,为刑事速裁犯罪嫌疑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2件。

(四)司法统一考试项目129万元。主要成效:国家司法考试武汉考区工作顺利完成,报名11466人,实考9208人,没有发生试卷失、泄密事件及其他安全问题。

(五)基层司法业务项目88万元。主要成效:1、围绕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目标,推进各区住宅小区矛盾纠纷信息员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全市2890个住宅小区配备调解信息员2927名,实现了一小区一信息员的全覆盖。13个区建立了区级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9个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社会化专业化试点工作。2016年,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63543件,调解成功63397件,成功率99.9%2、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全年办理社会调查评估案件3224例,采信率98%撤销缓刑15例,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20例。构筑电子围墙,实行网上点检、巡查、阅档,全年手机定位社区服刑人员维持在1300人左右。开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12117人次,采取多渠道对刑释人员进行帮扶安置。截至201612月底,11个区获批成立区社矫局,9个区已成立社矫中心;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257人,重新犯罪率0.12%;在册刑释人员16735人,重点人员接送率100%,安置率 95%,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0.5%

(六)律师公证管理项目44万元。主要成效:1、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全年参加市信访局信访专项案件复查复核听证会30人次,重大信访事项调查40人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85条;参与信访值班1260人次,接待上访群众2355批次,参与处理群体性纠纷270起,出具法律意见210份;在公检法等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室,为涉法涉诉信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2、主动协调公检法机关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建立律师行业诚信制度建设,推进诚信结果性信息和律师执业信息在网上全面公开。3、全市各公证处积极为土地挂牌、国企改革、民间借贷、重点项目等提供公证服务。新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全部完成。依托支付宝和微信城市服务平台,建成全市统一涉外公证网上受理平台。全年共办理公证295412件。中星公证处荣获全国优秀公证处和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引导全市52家鉴定机构统一规范场所标识和窗口建设,设立武汉市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站。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大类司法鉴定鉴案量8300余件,并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

(七)普法宣传项目42万元。主要成效:1七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审议通过了武汉市七五普法规划。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校园法务室建设,在全市856所中小学已实现全覆盖。联合团市委举办青少年暑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公安、卫计委、教育部门有计划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文艺演出、社区模拟法庭、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活动,共举办各类活动239场,覆盖8300余名青少年。3、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发我市《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文件,指导普遍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4、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市级普法微信平台试运行,普法资讯、普法互动、法律服务地图已上线。微电影、云技术等新媒体普法新方式得到应用。

(八)其他司法支出项目320万元。主要成效:1、社区(村)法律顾问在全市1193个社区、1991个村(大队)实现全覆盖,共派驻律师1433人,提供法律服务49万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5800余场次,办理社区涉法信访案件1150余件。2、全市律师与35933家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涉及资产重组、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领域。3、抽选168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77件,抽选439名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162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度预算为6,621万元,支出决算为6,6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2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司法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司法局本级及下属2个行政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为预算的33.66%其中:

1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万元,为预算的41.4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没有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为预算的41.45%,比预算减少8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车辆从46台减少为35台,且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其中:燃料费16万元;维修费16万元;过桥过路费4万元;保险费17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安全奖励费用7万元;车辆年审、标识更换等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为预算的16.67%,比预算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远城区局及相关单位的工作餐开支。

2016武汉市司法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5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2.38万元,主要用于外地来汉考察学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接待工作24批次320人次其中:陪同86人次;远城区局及相关单位的工作餐开支2.72万元,主要用于远城区局及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布署、检查时的工作餐131批次750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9万元,降低61.58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20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万元,降低55.94%,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9万元,降低64.29%。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发生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过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用车的运行费支出相应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费用支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6个,涉及资金1,102万元。绩效评价情况如下:1、机关服务经费项目支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工作正常开展。2、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项目支出,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健全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达99%以上,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3、普法宣传工作经费项目支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成200万人的普法学习任务。4、律师管理工作业务项目支出,保证法律服务顺利开展,工作的投诉受理、查处率100%5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经费项目支出,完成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的接听、维护,对法律援助咨询的接待率达100%,无投诉或投诉不成立;对公检法机关指定刑事辩护通知的受理率达100%,对符合条件的民事、行政援助申请的受理率达100%6、其他司法业务项目经费支出,保障社区律师、村法律顾问工作及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万元,比2015年增加69万元,增长10.21 %。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较上年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8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31日,武汉市司法局共有车辆3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反映司法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司法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机关服务:反映为司法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律师公证管理: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款)法律援助: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款)司法统一考试: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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