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下沉街道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5-1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下沉街道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下沉街道办理的工作方案》经第68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关于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

下沉街道办理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就近办”政务服务改革,实现家门口就能办成事,最大限度便捷办事群众,现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街道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下放办理事项及工作路径

(一)下放事项

1、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登记)。

2、150平米(不含)以下的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以下简称小餐饮、食品许可)。

(二)下放事由

主要涉及个体经营者同时申办证照,下放到街道办理,方便群众就近能办,且市场监管局执法力量下沉街道,便于监管。

(三)操作流程

由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对需要现场踏勘的情况由市场监管局下沉力量承担,原则上由街道明确专人(须为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审查、核准,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发证照、建档。

(四)窗口设置

由街道政务中心窗口进行综合收件。

(五)网络对接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接入市场监管局专网(政务外网),并对相关人员赋权。办理小餐饮、食品许可接入政务外网。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0年5月上旬)

各街道确定1名国家公职人员,负责下沉事项的审批工作,同时明确1-2名具体办理人员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餐饮、食品许可受理工作。对小餐饮、食品许可现场勘查由市场监管局下沉力量承担;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做好相关下沉事项办事指南、操作流程以及涉及审批设施设备等移交工作。

(二)集中培训阶段(2020年5月中旬)

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要采取跟岗培训、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组织对各街道承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区行政审批局同步完成工号申请分配、业务系统对接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下旬)

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各街道正式开展相关下沉事项的办理工作,并启用行政审批局印章。各街道正式办理之前,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继续受理、审批,小餐饮、食品许可由区行政审批局继续受理、审批。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6月底)

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对下沉事项的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指导各街道下沉事项的办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统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各街道职责分工

各街道要做好下沉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将本次下沉事项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公示,要在区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对申报材料的把关审核,落实“先照后证”登记信息“双告知”推送工作,并做好正式运行后相关档案的装订归档和妥善保存。各街道具体办理人员由街道统一安排,确保专人专岗。

(二)区行政审批局职责分工

区行政审批局要做好下沉事项办理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有序平稳承接好下沉的行政许可事项,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在事项正式下沉之前,区行政审批局要继续做好小餐饮、食品许可审批工作,同时确定2名人员,专项指导各街道小餐饮、食品许可登记事项办理工作。

(三)区市场监管局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小餐饮、食品许可的现场勘验工作,并建立完善相关监管工作制度和措施,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在事项正式下沉之前,区市场监管局要一如既往做好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受理、审批工作,确保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等业务正常办理。自下沉事项由各街道正式办理之日起,区市场监管局要从各管辖市场监管所确定1名人员,蹲点指导相应街道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办理工作,蹲点指导期限3个月。

(四)区财政局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街道相关工作经费保障。专项经费由区行政审批局统筹申请和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下放相关审批事项办理层级,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各相关部门要着眼“四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方案中下放审批权限的事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

(二)明确目标,合力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紧盯目标,密切协作,全力配合做好事项下沉、信息互通、监管执法等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承接主体,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引导工作人员迅速适应新的工作模式。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

区审改办要将此次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街道办理的改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办内容,避免出现部门和街道之间推诿,坚决杜绝“放权推责”的现象和影响群众办事的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予以问责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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