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以上12户“同意无效”一楼2户业主“反对有理”-一栋7层旧楼加装电梯遭阻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8-07-01
二楼以上12户“同意无效”一楼2户业主“反对有理”-一栋7层旧楼加装电梯遭阻

  老旧楼房没有配备电梯,住在高层的老人们步行上楼,举步维艰。该楼14户业主中的12户经协商后,决定共同出资给楼房加装一部外挂式电梯。然而,住在一楼的2户业主坚决反对,电梯安装卡了壳。
  6月29日,家住江汉区阳光花园小区的市民喻先生说,最近发生在小区这件事引发居民议论。
  喻先生所住的房子,位于江汉区汉兴街阳光花园小区一期15A栋2单元内。该单元楼共7层,住有14户业主,房子建得比较早,不是电梯房。最近一二年来,住在该单元楼二楼以上业主,经过多次碰头协商后,打算共同出钱请人在单元楼外安装一部电梯,以方便家中老人上下楼。
  喻先生称,从今年春节后开始,他作为牵头人,开始就楼房加装电梯一事向单元楼内14户业主征求意见。包括他自己在内的2楼及2楼以上12户业主, 都比较爽快地在意见表上签字,同意给楼户加装电梯,“但住在一楼的2户业主,却反对给楼房加装电梯。 ”
  喻先生说,他与其他业主以为,只需要单元楼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就能将给楼房加装电梯一事办成。 但令他们失望的是,因一楼2户业主的反对,这电梯至今没有装成。
  6月29日,记者前往现场采访。 该小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黄女士对加装电梯表示支持。她个人认为,给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是件好事。然而,一楼的2名业主有不同意见,理由是:一、会破坏发建筑物的统一外观;二、会影响一楼房子采光;三、加装电梯后,大件家具难以运进一楼业主家;四、乘坐电梯的人,可以看到一楼业主家房内情况,侵犯一楼业主隐私……
  2013年,武汉市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见》。该意见稿第二条规定,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遵循业主自愿、 利益协调、 安全可靠的原则, 应当经本单元内建筑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一致同意。对此,江汉区规划局工作人员刘女士表示, 只要有一户业主反对, 规划部门就无法批准居民们提出的电梯加装方案。“没有一楼住户的支持,后期施工很难顺利推进。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付坚建议,相关部门在维护大多数人利益同时,也不能忽视少数人利益,才能真正将给老旧房子加装电梯这种“好事办好”。 必要时,为让加装电梯工作顺利进行,受益的业主可给利益受损业主一定补偿。
别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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