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7-16
《市水务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解读

文件链接水务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重新公布背景

水平衡测试工作是用水单位加强科学用水、实现合理用水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的具体举措。通过水平衡测试,可以摸清用水现状,掌握用水水平,挖掘节水潜力,提高用水效率。为促进非居民用水户节水管理工作,规范和指导全市水平衡测试工作,根据《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规章,武汉市水务局于2011年制定了《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

近几年来,在《办法》的推动下,非居民用水户对水平衡测试工作的认同度不断增强,我市水平衡测试覆盖率不断提高,水平衡测试对用水户节水的促进作用不断凸显,《办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当前正处于“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布局的各项工作正深入开展。通过加强对水平衡测试工作的管理,可以有效推动用水单位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制定情况

市水务局于2011年9月20日出台了《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武水规〔2011〕1号),并于2016年7月1日以武水规〔2016〕1号文进行了修订,有效期至2021年8月9日。

2021年2月,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作为《办法》的起草和实施部门,按照《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组织对该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实施效果评估,建议予以重新公布,继续施行。

2021年6月18日,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办法》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办法》对指导和规范武汉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科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其条文无违背现行节水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建议重新公布实施。

2021年7月5日,经市水务局局务会讨论,决定继续施行《办法》;7月13日,市水务局印发了《市水务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水规〔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四条,从水平衡测试适用范围、管理机制、标准规范、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水平衡测试验收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一)关于水平衡测试的法律依据。当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已经成为一项重大国策。《办法》的出台,正是基于当前的水生态文明建设背景,充分响应国家的新要求,对水平衡测试进行进一步规范,激发企业单位开展测试的积极性。

(二)关于水平衡测试的技术依据。水平衡测试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要求用水户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内部用水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挖掘节水潜力。

(三)关于水平衡测试的管理机制。《办法》明确了水平衡测试管理界限,优化了水平衡测试管理流程,畅通了沟通渠道,有利于促进水平衡测试工作的推广实施。

(四)关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要求市节水办要定期对非居民用水户和从事水平衡测试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加大水平衡测试技术的普及力度;另一方面,要求非居民用水户按照《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要求。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改正用水浪费问题,提高用水效率。

(五)关于水平衡测试验收。《办法》规定了水平衡测试报告验收服务由市、区节水办无偿提供,明确了提出验收申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节水监管机构的服务时限要求,对于水平衡测试报告确认的依据和形式也进行了明确。



文件链接水务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重新公布背景

水平衡测试工作是用水单位加强科学用水、实现合理用水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的具体举措。通过水平衡测试,可以摸清用水现状,掌握用水水平,挖掘节水潜力,提高用水效率。为促进非居民用水户节水管理工作,规范和指导全市水平衡测试工作,根据《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规章,武汉市水务局于2011年制定了《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

近几年来,在《办法》的推动下,非居民用水户对水平衡测试工作的认同度不断增强,我市水平衡测试覆盖率不断提高,水平衡测试对用水户节水的促进作用不断凸显,《办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当前正处于“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布局的各项工作正深入开展。通过加强对水平衡测试工作的管理,可以有效推动用水单位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制定情况

市水务局于2011年9月20日出台了《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武水规〔2011〕1号),并于2016年7月1日以武水规〔2016〕1号文进行了修订,有效期至2021年8月9日。

2021年2月,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作为《办法》的起草和实施部门,按照《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组织对该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实施效果评估,建议予以重新公布,继续施行。

2021年6月18日,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办法》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办法》对指导和规范武汉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科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其条文无违背现行节水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建议重新公布实施。

2021年7月5日,经市水务局局务会讨论,决定继续施行《办法》;7月13日,市水务局印发了《市水务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水规〔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四条,从水平衡测试适用范围、管理机制、标准规范、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水平衡测试验收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一)关于水平衡测试的法律依据。当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已经成为一项重大国策。《办法》的出台,正是基于当前的水生态文明建设背景,充分响应国家的新要求,对水平衡测试进行进一步规范,激发企业单位开展测试的积极性。

(二)关于水平衡测试的技术依据。水平衡测试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要求用水户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内部用水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挖掘节水潜力。

(三)关于水平衡测试的管理机制。《办法》明确了水平衡测试管理界限,优化了水平衡测试管理流程,畅通了沟通渠道,有利于促进水平衡测试工作的推广实施。

(四)关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要求市节水办要定期对非居民用水户和从事水平衡测试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加大水平衡测试技术的普及力度;另一方面,要求非居民用水户按照《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要求。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改正用水浪费问题,提高用水效率。

(五)关于水平衡测试验收。《办法》规定了水平衡测试报告验收服务由市、区节水办无偿提供,明确了提出验收申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节水监管机构的服务时限要求,对于水平衡测试报告确认的依据和形式也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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