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8
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23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我办将组织专家确定2023年度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并推荐优秀典型参与全国宣传。

现将《关于征集2023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66


关于征集2023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的任务要求,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树立百姓学习榜样,宣传终身学习理念和先进典型,助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发展。2023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征集宣传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征集推介对象和条件

1.征集推介对象:

征集通过各类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已经享有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士。

2.征集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践行者。

2)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3)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4)体现群众性。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推荐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 百姓学习之星

5)体现引领性。积极服务本社区百姓,带头做小事、实事、好事,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较强的带动力。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推进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6)往年已被征集推介过的百姓学习之星今年不再征集推介。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推介范围和条件

1.征集推介范围:

项目较为成熟,已形成了品牌特色。百姓满意度高。智慧助老、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其中,如普通高等学校、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的相关非学历项目作为征集对象的,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2.征集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能量。

2)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3)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4)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5)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3000人次(线上线下),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6)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7)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8)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创新工作模式并积极组织线上面向各类重点人群的学习培训。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建设(包括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终身学习项目。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推荐百姓学习之星”1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个,并组织申报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申报材料:填写《百姓学习之星表》(附件1)并附1000字以内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录制3—4分钟以内个人学习生活音像资料(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重点介绍个人坚持读书学习和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情况、突出事迹和成果。提供免冠彩色登记照(2寸)、生活照电子版各1张。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申报材料:填写《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表》(附件2)、1600字以内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4张(电子版),准备4-5分钟音像资料(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重点介绍学习品牌的特色、亮点和在群众中、社会上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请于71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登陆武汉市教育局官网下载附件表格)经单位领导签批并加盖公章后反馈至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音像资料和电子文档请发送至9837804@qq.com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统筹安排,广泛宣传。依照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征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推选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终身学习的典型个人和示范项目,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徐琴张莉   联系电话:65608446  83797216

附件: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附件1

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出生年月


  

(彩色照片)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

   



  


毕业院校


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邮箱:

个人简历


参加学习

情况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和成效(不少于1000字)


宣传展示材料(200

左右)


本人所在单位推介意见

                    (盖章)

                             

县(市、区)级教育部门

推介意见

                    (盖章)

                             

市(地)级

教育部门

推介意见

                    (盖章)

                             

省级教育

部门

推介意见

                    (盖章)

                             


附件2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


品牌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活动地点


项目受益群体


参与人数(次)


获奖情况


品牌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主题、主要内容、活动方式、特色、效果等,不少于1600字)


宣传展示材料(200字左右)


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区县市级

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省级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2023-06-08 11:23

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23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我办将组织专家确定2023年度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并推荐优秀典型参与全国宣传。

现将《关于征集2023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66


关于征集2023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的任务要求,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树立百姓学习榜样,宣传终身学习理念和先进典型,助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发展。2023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征集宣传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征集推介对象和条件

1.征集推介对象:

征集通过各类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已经享有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士。

2.征集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践行者。

2)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3)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4)体现群众性。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推荐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 百姓学习之星

5)体现引领性。积极服务本社区百姓,带头做小事、实事、好事,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较强的带动力。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推进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6)往年已被征集推介过的百姓学习之星今年不再征集推介。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推介范围和条件

1.征集推介范围:

项目较为成熟,已形成了品牌特色。百姓满意度高。智慧助老、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其中,如普通高等学校、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的相关非学历项目作为征集对象的,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2.征集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能量。

2)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3)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4)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5)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3000人次(线上线下),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6)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7)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8)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创新工作模式并积极组织线上面向各类重点人群的学习培训。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建设(包括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终身学习项目。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推荐百姓学习之星”1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个,并组织申报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申报材料:填写《百姓学习之星表》(附件1)并附1000字以内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录制3—4分钟以内个人学习生活音像资料(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重点介绍个人坚持读书学习和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情况、突出事迹和成果。提供免冠彩色登记照(2寸)、生活照电子版各1张。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申报材料:填写《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表》(附件2)、1600字以内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4张(电子版),准备4-5分钟音像资料(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重点介绍学习品牌的特色、亮点和在群众中、社会上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请于71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登陆武汉市教育局官网下载附件表格)经单位领导签批并加盖公章后反馈至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音像资料和电子文档请发送至9837804@qq.com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统筹安排,广泛宣传。依照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征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推选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终身学习的典型个人和示范项目,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徐琴张莉   联系电话:65608446  83797216

附件: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附件1

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出生年月


  

(彩色照片)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

   



  


毕业院校


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邮箱:

个人简历


参加学习

情况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和成效(不少于1000字)


宣传展示材料(200

左右)


本人所在单位推介意见

                    (盖章)

                             

县(市、区)级教育部门

推介意见

                    (盖章)

                             

市(地)级

教育部门

推介意见

                    (盖章)

                             

省级教育

部门

推介意见

                    (盖章)

                             


附件2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


品牌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活动地点


项目受益群体


参与人数(次)


获奖情况


品牌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主题、主要内容、活动方式、特色、效果等,不少于1600字)


宣传展示材料(200字左右)


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区县市级

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省级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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