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武汉锦欣中西医结合妇产医院手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 武卫传罚〔2021〕0075号 | 武汉锦欣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 91420102781996655X | 刘竑琨 | 手卫生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2021.12.2 |
武汉市蔡甸区昱达公寓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拖鞋、杯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案 | 武卫公罚〔2021〕0084号 | 武汉市蔡甸区昱达公寓 | 92420114MA4E50RF92 | 李振华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拖鞋、杯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3 |
武汉洪山乐普生中医门诊部未按照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武卫医罚〔2021〕0074号 | 武汉洪山乐普生中医门诊部 | 91420111MA4K2CEEXL | 卢欣 | 未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医疗安全核心管理制度,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日常诊疗工作未按照相关制度落实,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 2021.12.10 |
武汉市江岸区金路客房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业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武卫公罚〔2021〕0087号 | 武汉市江岸区金路客房部 | 43052819750822735X | 肖洋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业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2021.12.13 |
武汉米兰医疗美容门诊部未建立医疗器械验收验证制度案 | 武卫医罚〔2021〕0078号 | 米兰(武汉)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420103MA4KN2Q76Y | 邱燕 | 未建立医疗器械验收验证制度 |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 | 警告 | 2021.12.13 |
武汉米兰医疗美容门诊部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 武卫医罚〔2021〕0075号 | 米兰(武汉)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420103MA4KN2Q76Y | 邱燕 | 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3 |
武汉市江汉区美丽伊人美容院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一次性洗脸巾、一次性内裤,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20214200300119 | 武汉市江汉区美丽伊人美容院 | 92420103MA4KTQR547 | 钟国强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一次性洗脸巾、一次性内裤,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4 |
武汉博雅仁康专科门诊部未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运送、处置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案 | 20214200120051 | 武汉博雅仁康专科门诊部 | 92420104MA4J1T858U | 王明罡 | 未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运送、处置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5 |
武汉复兴戒毒医院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案 | 20214200100077 | 武汉复兴戒毒医院 | 52420000MJH233461N | 李孝刚 | 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 《护士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1.12.14 |
武汉复兴戒毒医院未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案 | 20214200120050 | 武汉复兴戒毒医院 | 52420000MJH233461N | 李孝刚 | 未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4 |
武汉普泽门诊部未按照规定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工作制度案 | 20214200100078 | 武汉普泽门诊部 | 91420104070529639J | 陈凯 | 未按照规定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工作制度。 |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1.12.14 |
武汉运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床单等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20214200300123 | 武汉运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420103052042202W | 危保娇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床单等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5 |
武汉市江汉区怡合七七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可重复使用的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案 | 20214200300124 | 武汉市江汉区怡合七七宾馆 | 420984197408153067 | 左华芳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可重复使用的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5 |
武汉市微玖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床单等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20214200300125 | 武汉市微玖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420103MA4K2X943M | 张红明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床单等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5 |
武汉天锦商务宾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案 | 武卫公罚〔2021〕0081号 | 武汉天锦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 9142011130333805X6 | 杨家胜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布草间存放杂物。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2021.12.15 |
武汉市江岸区雅士达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案 | 武卫公罚〔2021〕0083号 | 武汉市江岸区雅士达宾馆 | 92420102MA4JME085F | 陶林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玻璃口杯,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布草间存放杂物。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1.12.15 |
武汉市江汉区华峰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床单被套拖鞋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案 | 20214200300128 | 武汉市江汉区华峰宾馆 | 92420103MA4KRDHDX8 | 王卫东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床单被套拖鞋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6 |
武汉市江汉区瑞祥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案 | 20214200300126 | 武汉市江汉区瑞祥宾馆 | 42010219600330002X | 袁春姣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5 |
武汉市艾美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案 | 20214200300127 | 武汉市艾美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420103MA4KNYWD0K | 程鸿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5 |
武汉喜莱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玻璃杯,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案 | 武卫公罚〔2021〕0095号 | 武汉喜莱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91420111679124383M | 芦君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玻璃杯,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6 |
武汉市江汉区圣原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被套,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武卫公罚〔2021〕0086号 | 武汉市江汉区圣原宾馆 | 92420103MA4J5TF975 | 刘东林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被套,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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