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2018年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公告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9-27
武汉市公安局2018年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9-27 00:00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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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工作均已结束,现将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共有291名考生参加体能测试。

    附:考试综合成绩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213人)

    1、对参加笔试、面试的107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40分)及以上,且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74人。

    2、对参加笔试的208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40分)及以上,且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确定参加体检139人。

    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018年9月29日(周六)上午8:00;第二批2018年9月30日(周日)上午8:00。

    2、体检地点:湖北省新华医院体检中心(菱角湖路11号)。

    乘车路线:地铁6号线三眼桥地铁站C出口,公交24路、402路、503路、523路、608路、707路、708路到菱角湖路新华医院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四)复检

    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并贴好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笔试准考证上相同)。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在体检日按时到达湖北省新华医院体检中心。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前8小时不得进食(含牛奶)、饮酒。在未做完血样采集和B超前,不得进食。

    (四)需以矫正视力检查的考生,请提前配好眼镜并尽早适应。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现场缴付,男性考生人民币380元/人,女性考生人民币390元/人,请考生自备零钱。

    (六)月经期间的考生,进行妇科、尿常规等体检项目检查时,应在体检前向医生申请注明。

    (七)体检结果由武汉市公安局通知考生。

    四、纪律要求

    (一)凡体检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二)考生从到达体检现场直到体检结束,严禁使用手机,否则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考生家长严禁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三)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实施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

    武汉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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