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和2015年工作回顾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7
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和2015年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

“十二五”是武汉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群众受惠最多的五年。我市率先完成了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医改、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等国家级荣誉30余项。

五年来,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指标持续改善。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从“十一五”期末的78.88岁上升到80.55岁,婴儿死亡率从3.5‰下降到2.6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4.28‰下降到3.22‰,孕产妇死亡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均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并走在全国前列。

五年来,计生国策严格落实,人口稳定均衡发展。单独两孩政策稳妥实施。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2.7‰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5‰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维持在93%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下降。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成功举办了全国首届人口文化节。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试点、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婚育新风示范工作取得可喜成绩,13个行政区均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荣获全国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

五年来,医疗资源快速发展,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三级医院数量从29家增加到45家,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从5.76张增加到7.80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从2.58人增加到3.17人,注册护士从2.75人增加到4.36人,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从510台(套)增加到1213台(套)。国家、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数量分别达到121、221个。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住院人次数分别达到7316.69万、246.53万,比2010年分别增长34.33%、55.26%。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年来,深化医改稳步推进,改革成果惠及全民。被确定为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国有企业医院改革成为全国样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基层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新农合制度巩固完善,人均筹资水平从265元提高到520元。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建立,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5元/人提高到45元/人,免费服务项目从10类41项扩大到12类45项。广大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五年来,公卫服务不断强化,居民健康更有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从2010年的288.36/10万下降到192.17/10万,未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艾滋病防控示范全球,疟疾达到消除标准。2个区创建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慢病防控成效显著,6个区创建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卫生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五年来,法治行风持续加强,社会形象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制度得到优化,监督执法覆盖率达100%。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137项服务举措便民惠民。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落实,各项专项治理成效明显。王争艳等一批先进典型不断涌现,行业新风正气得到弘扬,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二、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以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为重点,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被省卫生计生委评为全省绩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卫生计生工作又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深化医改取得新进展。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出台《武汉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首批18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名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修订了《武汉市市属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了15家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分级诊疗试点积极推进。拟定了《武汉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在汉阳、黄陂区分别以医疗联合体、健康联合体为依托实施了分级诊疗试点。医疗机构转诊率达到20.97%,同比提高9.3个百分点。分级诊疗模式正在逐步探索。新农合制度更加完善。参合率达99.9%,22种大病新农合支付比例达到70%。大病保险人均保费标准提高到27元,支付赔款5379.3万元。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启动实施,共救助1552人,补助326.2万元。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品种规格增至834种,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二、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分别达45.9%、30.4%,高出国家规定比例5.9和5.4个百分点。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网采率保持在90%以上,常用低价药品采购品规数平均达到100种以上。社会办医取得积极进展。重新修订《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限制。制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将审批制、一点制、同意制分别改为备案制、多点制,告知制。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若干意见》,落实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全年批准设置社会办医疗机构224家,新增床位4058张。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制定《武汉市“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一、二期基本建成,初步实现医疗机构、公卫机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成试运行,省、市、区三级平台初步实现互联互通。居民健康卡建设正在全面推开。

二是计生服务取得新成效。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大力开展综合治理攻坚年活动,实行单项工作“一票否决”,完善部门、区域协作机制和孕情消失倒查机制,健全黑(灰)名单管理制度。全市查处“两非”案件286例,其中典型案件140例。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11.4。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不断强化。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优质服务年活动,集中开展清理清查,流动人口跟踪服务管理到位率达93%。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服务到位率达94.67%。探索建立流动人口社会融合“1+N”模式,培育社会融合示范点47个。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面落实。深入开展惠民政策服务年活动,落实国有和区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三场”职工奖扶对象5.25万人,发放奖励扶助金1.58亿元。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贴对象10.84万人,发放保健费、补贴费2262万元。出台《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扶金标准,完善4465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档案,为35个家庭提供了再生育技术服务,为6005个特扶对象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不断夯实。认真开展基层基础精准管理年活动,建立街(乡)、村(社区)计生专干信息库,完善基层基础规范信息异动等核心制度,便民办证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李斌主任高度肯定,新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50个,培育规范化示范街(乡)21个、村(社区)183个。对186个街(乡)进行计划生育工作普查,对35家单位、19名个人实施“一票否决”,对违法生育的108名人员进行严厉查处。

三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制定H7N9、MERS等应急预案,举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演练6次。市医疗救治中心成功救治全省首例H7N9患者。参与重大活动保障58次、突发事件紧急救援13起。重大疾病防控有效实施。完成209.38万剂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接种率达98.4%。新增免费抗病毒治疗艾滋病患者624例,免费住院治疗传染性肺结核患者151例,免费救治晚期血吸虫病患者192例,江岸、东西湖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启动实施,探索建立的“综合-分类-个案管理模式”示范全国。全市45.1万名高血压患者、12.4万名糖尿病患者得到规范化管理。黄陂、硚口等4个区创建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8个专业(学科)被确定为全市首批公共卫生重点建设专业(学科),市职防院获得国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妇幼健康服务不断优化。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硚口区被评为全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妇幼健康惠民项目超额完成,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稳步推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4054人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7201人次、增补叶酸81626人次,完成新生儿免费耳聋基因采血52247人次。爱卫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印发《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组织开展第三方考核评估。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5.7万个,完成农村改厕573个,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村湾1073个,免费为10万户家庭灭蟑灭鼠。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创建省卫生乡镇20个、市卫生乡(镇、街)21个、卫生社区(村)475个。健康管理深入开展。黄陂区健康管理模式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的充分肯定。全市建立健康管理机构239个,培养健康管理人员1008人,开设特色门诊267个。黄陂区健康馆、武汉青少年视防中心被确定为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示范基地。

四是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得到新发展。“四名工程”扎实推进。陈孝平教授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选拔20名黄鹤英才(医学)、125名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给予重点支持。继续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审出19个区级临床重点专科。首次评选武汉地区十大知名综合医院、五大知名专科医院。继续支持同济医院妇产科、协和医院心血管科等15个名中心建设,开展“1+N”模式中N角色的评审,已遴选出5个专业、10个单位进行重点建设。医疗服务管理不断加强。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患者就医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一室一医一患”诊查制等10多项规范制度得以实施,“一站式就诊服务”等30多项惠民举措先后推行,预约挂号数量同比增长15%。开展了“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评选,完成4家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实施第三方医疗服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90%以上。输血和急救工作取得新进展。扎实开展无偿献血“六进”活动,完成无偿献血64吨,实现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再次获评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急救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增急救站2个,总数达到38个;完善专科急救站建设,总数达到6个。率先启用首批5台互联网智能急救车,积极推动区域急救合作。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科建设达标,国医堂达183个,名医堂、中医养生堂达18个,8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服务量占基层总服务量的34.6%。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65岁以上老年人体质辨识覆盖率达59.7%,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覆盖率达64.5%,孕产妇、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管理率达40%左右。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五是基层卫生工作得到新加强。服务能力逐步提高。20家提档升级机构改扩建用房5.88万平米,新增床位442张,配备诊疗器材277台(套)。创建17个省“四化”乡镇卫生院、342个省“五化”村卫生室。28个区域医联体建设深入推进,上下转诊患者达4万人次。乡村医生保障进一步加强,村医年人均收入达到2.6万元以上,为全市3303名乡村医生统一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签约服务有序推进。组建707个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为242万签约居民提供免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中心城区居家养老老年人基本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全市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25.8万人。医养融合深入开展。制定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融合工作实施意见》,全市有56家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医养融合,开设老年康复床位956张,收治老年康复6170人次;托管养老机构医疗业务26家,为2474名老年人提供基本健康服务;开展日间养老医疗服务20家,服务老年人2.1万人次。

六是科教和对外交流取得新成绩。科教工作稳步推进。武汉地区获得科研立项2236项,其中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分别为476、340项,科研经费资助金额达2.33亿元。完成科研课题鉴定55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9项。获得知识产权专利38项。召开国家级学术会议303次,被SCI收录医学论文1895篇。市普爱医院等4家机构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完成订单式培养全科医生101名,举办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69名,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05名。国际交流明显加强。搭建中外医学交流平台,应邀组团赴瑞典、美国考察公共卫生管理、急救能力建设工作,对阿尔及利亚、莱索托的医疗援外工作得到深化。接待荷兰、瑞典等国医疗专家来访113人次,近10个中外健康合作项目先后落户我市。

七是法治行风建设呈现新气象。依法行政成效突出。“六五”普法顺利通过验收,我委被评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普法先进集体。制定《行政复议与应诉管理办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已结案并胜诉5件。精简优化行政权力,市级行政权力由11类285项减少为7类149项,我委行政审批窗口被评为市民之家巾帼文明岗。监督执法不断加强。小型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达标率为96.9%,在江夏区建立了小型医疗机构二维码扫描系统。医疗市场整治进一步加强,共监督医疗机构1.3万户次,取缔无证行医461户次。检查公共场所单位3691户次,取缔或责令整改693户次。学校卫生、放射防护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得到加强。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开展“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对委系统规范发放津补贴等6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区和委属单位的投诉电话开展4轮暗访抽查,开展了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回头看”,组织了医德医风暨医疗安全检查,实施了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营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整改完成率达100%。履职尽责不断强化。制定《加强履职尽责工作暂行办法》,完成了1471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委在全市履职尽责行政执法部门中评分位列第一,并被评为全省履职尽责先进单位。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次,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和全市履职尽责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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