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印发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4-02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印发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

《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实行包容审慎执法,“编制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明确市场主体首次不罚适用范围。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对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企业经营人员慎用少用短用留置措施”。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意见的通知》(武政〔2021〕1号)中明确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所编制公布的“三张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

二、起草的依据

《行政处罚法》、《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意见的通知》(武政〔2021〕1号)、《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武房规〔2018〕6号)。

三、《三张清单》的主要内容

(一)编制原则。根据企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因素,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坚守法治底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认定违法事实,做到过罚相当、合理适度,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防止和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过度执法。确保“三张清单”所列内容简明清晰,确保执法人员用的上,企业看得懂。

(二)适用对象。从事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事项适用“三张清单”。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合理“观察期”和必要“过渡期”,进行适度、有效监管。

(三)工作措施。非因主观故意、违法情形轻微的情形下,可以采取预警提示、容缺执法等措施,在法定范围内给予自我纠错的空间,指导相对人及时予以纠正。对涉企违法行为适用“三张清单”的,推行柔性执法,可以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推行。严格推行信用监管制度,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作为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依据。坚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确保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房管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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