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常见问题政策解答(二)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4-14
公务用车管理常见问题政策解答(二)

1.能否用公车去机场接送出差人员?

答: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外的公务出行可以使用公车。武汉天河机场属于黄陂区,出差人员可用公车去机场接送。若选择用公车去机场接送,则不予报销交通费。黄陂区人员出差,不可用公车去机场接送,应自行选择出行方式。

2.到武汉站、汉口站、武昌站接送工作人员能否使用公车?

答:武汉站、汉口站、武昌站属于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已经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应当自行选择出行方式,故不能使用公车到上述地方接送本单位工作人员。但到上述火车站接送外地来本单位公干人员,可以使用公车。

3.到远城区参加会议、培训等,能否使用公车?

答: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等,可以使用公车;使用公车参加会议、培训的人员,则不予报销交通费。公车将本单位参加人员送达会议或培训地点后,应返回原单位停放,不得停放在会议或培训地点过夜。

4.恶劣天气参加公务活动能否使用公车?

答: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重要紧急公务等特殊任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需要说明的是,“特殊任务”并不是指“恶劣天气”。

5.到市直机关开展检查指导、调研考察等(没有市领导参加)能否使用公车?

答:跨部门联合督查、检查、考核等集体公务出行可以使用公车。但要注意几个关键词,即“跨部门(武汉市直部门和市直部门之间)”、“联合(执行同一任务)”、“集体公务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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