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管理常见问题政策解答(一)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3-01
办公用房管理常见问题政策解答(一)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哪些类别?

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

其中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机关信息网络用房、机要保密室、文印室、收发室、医务室、值班室、储藏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中水处理间、锅炉房(或热力交换站)、空调机房、通信机房、电梯机房、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附属用房包括食堂、停车库、人防设施、警卫用房等。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服务用房总使用面积+(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服务用房总使用面积)×9%]总使用面积系数+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

市直各单位和部门超过此标准占用的办公用房要腾退,交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如确实无法腾退的,提出明确处置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各区及区属单位参照执行。

3.基本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是否包括门厅、走廊、楼梯间面积?

答:不包括。基本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基本办公用房统计的是使用面积,不含公共部分分摊面积。

4.核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时,单位人数如何确定?

答:核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人数按照单位的编制定员计算。

5.丈量办公室面积时,墙体内镶嵌的柜子、飘窗、落地橱窗等是否算作面积?

答:丈量办公室使用面积时,因墙体内镶嵌的柜子个人可以使用,故算作面积(参照国家检查组测量方法)。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飘窗不算作面积。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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