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常见问题政策解答(五)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7-15
公务用车管理常见问题政策解答(五)

1.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的审批权在哪个部门?

答: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两类。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允许新增公务用车编制。若因情况特殊,需增加编制,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由本级公车管理部门确定。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各单位不允许新增公务用车编制;确因情况特殊需增加编制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相关程序审批。

2.公务用车报废更新的审批流程有哪些?

答:公务用车报废更新的审批流程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试行新的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程序:

第一类,若车辆只报废不更新,按资产管理办法报市财政局审批,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二类,车辆又报废又更新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是申请单位提交车辆报废更新书面申请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处。车辆列入年度更新预算的单位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处提出车辆报废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包含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用途、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申请报废更新的原因等内容,并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作为附件。若车辆因交通事故申请报废更新,需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及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二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武汉市公务用车定编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处根据书面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实有关情况和材料,进行审核后回复,并下达《武汉市公务用车定编单》。《武汉市公务用车定编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交市财政局,第二联交市交管局,第三联购车单位保留,第四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留存备案。

三是申请单位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单位依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具的《武汉市公务用车定编单》(第一、二、三联),到市财政局办理车辆报废及新车购买相关手续(第一联交市财政局)。

四是申请单位购车。申请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环节购置车辆。

五是申请单位到市交管局办理车牌登记及车辆上牌手续。新车购买后,申请单位凭购车发票,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领《武汉市公务用车号牌登记通知单》。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市交管局,第二联购车单位保留,第三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留存备案。申请单位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加盖市车改办公章的《武汉市公务用车号牌登记通知单》和《武汉市公务用车定编单》,至市交管局沙湖车管所办理车牌登记及车辆上牌手续。

六是喷涂公车标识。新购置车辆上牌登记完毕后,需到指定地点喷涂“公务用车”标识。

七是备案。申请单位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后的照片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3.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如何办理车牌?

答:所需资料:一是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二是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三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四是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汽车销售企业自助机自主缴纳或进入手机APP“湖北税务”缴纳,完成后无需纸质材料);五是包含缴纳车船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或者车主自行联系保险公司购买);六是属大中型客、货车的,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七是《武汉市公务用车定编单》第一联;八是《武汉市公务用车号牌登记单》第一联。

办事流程:一是在查验通道入口提交资料,查询机动车是否在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二是通过查验机动车后取得查验记录单;三是进入大厅叫号后到10号窗口等待受理;四是受理岗核对《全市纳入公务用车管理的机构名单》,确认公务用车资质后办理注册登记;五是取得受理凭证后通过自助机选号,或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及手机APP“交管12123”预选车牌号码,在大厅进行确认;六是通过自助机或支付宝交费;七是到二楼发证窗口领取牌证。

办理地点:小型汽车—车管所武昌总所;大型汽车—沌口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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