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8-24
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加大公办幼儿入园学位供给,尽快提升公办在园幼儿占比,是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新增幼儿入园学位,是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为民办理的民生实事,同时也是2021年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目标。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现将2021年全市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区(详见附表)。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省、市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本区域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形成的经验,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抓紧推进本区今年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大公办幼儿入园学位供给,尽快提升公办在园幼儿占比。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再加措施,再加力度,推进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和办园工作。在公办幼儿园布局不到位、存在入园矛盾的地区,要积极推动政府回购民办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举办公办园。各区专班要加强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列入2021年建设计划的项目年底按目标完成。

二、加大保障,提供配套。各区要积极争取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支持,保障今年秋季开园所需的经费投入和师资力量。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经费可争取纳入政府专项债范围,若无法纳入,要确保落实区级建设资金,将实施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的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市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幼儿园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和形象进度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坚持标准,安全适用。全市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中的《武汉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执行,坚持安全适用和普惠性原则,不允许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四、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各区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程序、标准和质量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严把幼儿园装修材料关,确保健康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时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才能交付使用,防止有害气体、辐射危害幼儿身体健康。做好项目跟踪审计,项目竣工后做好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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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3

2021年全市幼儿园建设计划分解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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